陆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解决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整治的提醒敦促函》(云森防指办函〔2025〕7号)精神和4月3日曲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场警示会议要求,结合陆良实际,制定此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隐患,不断强化系统建设,制定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提升预警监测能力,
推动森林草原火灾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整治措施: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三张清单、两书一函、一项承诺书”制度,进一步强化“三线责任制”和“四个责任人”“五个关键人”制度落实,压实30个县级林长、113个乡镇级林长、95个村级林长、286名护林员工作责任,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村组、到林区、到山头、到具体人员,构建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尚文林、曾荣阔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杜绝火源进山入林,引导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增设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坚决卡住群众带火进山,同时在各地辖区坟场墓地重点火险区和重点部位加派力量,重点巡护,确保万无一失。二是严格林区火源管控,认真落实“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严管进山人员、严处失职人员、严查肇事人员,严禁一切火源入山。三是强化巡查检查,突出“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和43个重点林区,增加流动卡点和巡查密度,延长巡护时间,增强巡护力度,确保巡查队伍、初发火处置队伍、护林员队伍全员在岗在位,同时充分发挥5座瞭望台和13套视频监控作用,确保巡查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牵头领导:尚文林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监测预警。依托省市预警信息和天气状况,遇干旱天气或火险等级升高,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县级专业扑火队伍、11支半专业扑火队伍、10支火场清守队、12支巡查检查队、85支初发火处置队伍技能培训,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三是加强物资储备。及时更新维护扑火设施设备,备足备齐水泵、灭火水枪、油锯、风力灭火机、背水桶、二号工具等必要物资,确保满足扑火需求。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联合值班、监测预警、会商研判、调度指挥、督查通报、联合处置等
制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上报。五是加强应急处置。严格按照“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十个必须”等要求组织扑救,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六是加强基础建设。积极谋划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应急路网、防火阻隔系统、蓄水池、应急通信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曾荣阔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开展大声势、高密度、有实效的“六有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二是强化火案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和火案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及有关责任人责任,制作辖区案例警示教育片,加大对肇事者的曝光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展示火灾的危害性,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三是保障宣传全覆盖,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护林员包片的责任承包制,形成警示宣传网格化管理。
牵头领导:闵瑞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制定明确的火情信息报送流程,包括报送时限、内容格式、责任主体等,确保“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接收、核查、反馈及时。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对护林员、基层干部开展信息报送专项培训,提高规范意识和操作技能。将信息报送纳入考核,对瞒报、迟报、漏报行为严肃追责。三是建立多级联动机制,实行“镇—村—护林员”三级责任捆绑,确保信息逐级上报无遗漏。加强部门协同,共享火情数据,避免信息孤岛。四是定期督查整改,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信息报送中的薄弱环节,限期整改,对典型案例通报批评,形成震慑。
牵头领导:曾荣阔
牵头单位:县森防指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及时启动“四方联动”工作机制,火情发生后,县网信办、县网安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相互联动,核实了解具体情况,全面掌握线下处置动向,研判线上舆情风险
点,科学、有序、稳妥做好舆情处置工作。二是加强网上巡查力度,重点关注各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网络论坛和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随时掌握网络舆论导向、特点和趋势,发现相关负面舆情,多渠道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三是严明宣传纪律,所有参与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受电话、网络、现场采访或对外回应,坚决防止信息以视频、图文等方式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对外泄露。
牵头领导:张云江牵头单位:县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森防指指挥长为组长,县森防指副指挥长为副组长,县森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森防指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充分认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定期研究整治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三)健全协作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应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四)加强问题整治。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各牵头单位要每周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县森防指办公室(联系人:李洋,电话,0874-6267119,邮箱:llxsfzb@163.com)。
(五)加强监督调度。县森防指要健全完善跟踪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调度推进,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政治站位不高、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提醒、预警、督办、通报、约谈。
陆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