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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X2YN202104240007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25-04-21 17:13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中共曲靖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5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X3YN202406070027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6070027的投诉举报问题,为重点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大莫古片区的昆工恒达(云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复合材料车间熔铅炉未密闭,排放含铅烟尘;生产车间涂板段排放口比环评报告多一个,违法排污;组装车间酸液泄露至地面,含铅酸污水随雨水沟排入外环境;生产车间合膏机排放的含铅酸气体扩散到外环境;私自拆解电池、敲极板上铅膏,铅尘直排造成严重污染;配料时的各种粉尘污染严重;生产车间固化室和化成车间仓库,随意堆存20—40吨危险废物(铅膏、废板栅);拆解下来的铅膏危废私自迁移去向不明;年综合能耗与实际相差巨大,涉嫌造假;污水处理设施未竣工就生产,污水直排问题严重。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涉及10个问题,1个属实、4个基本属实、3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昆工恒达(云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3月立项建设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金复合材料项目(年产3GWh储能电池和2500万片板栅),项目备案、用地、能评、环评、排污许可证等手续齐全,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暂未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31日开始试生产铝基铅炭储能电池和铝基铅合金复合材料板栅。经现场核实,复合材料车间铅杆熔铅炉炉口建有负压吸收系统及可移动密闭罩,间歇式上料时呈开放状态,加料完成后及时密闭,但打开密封罩加料时存在无组织烟气排放,2024610日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复合材料车间空气环境监测,检测结果表明该车间无组织烟气排放未超过有关标准。根据曲环审〔202365号及企业排污许可证,获准在生产车间涂板段设置排气口1个,实地核查生产车间涂板段实际设置排气口2个(1个已启用、1个正在安装机械设备)。根据项目环评报告,组装车间地面采取三布四油+耐酸砖工艺,地面四周建有环形玻璃钢+环氧树脂材质的收集沟接入含铅废水站,具有防腐、防渗、防外泄作用,现场核查组装车间地面有酸液滴漏痕迹,滴漏酸液经收集沟收集后导入含铅废水站处理,未发现含铅酸污水随雨水沟排入外环境。生产车间内建有真空合膏机4台,启用3台,真空合膏机配有抽风机将产生的废气抽至除尘系统(布袋+滤筒)过滤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设置符合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排气筒空气环境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排气筒排放气体污染物含量未超过有关标准。20245月该公司因检测电池性能、安全性等生产需要,对部分生产电池进行了拆解试验和分析,作业全程在该公司产品检验室理化橱内操作,检验室设置有抽风过滤系统,过滤系统尚未更换(未产生固体废物),拆解电池(敲极板上铅膏是拆解电池的同一环节)属实,铅尘直排造成严重污染不属实。配料产生粉尘属实,粉尘污染严重不属实,该公司建有密闭配料房1个,配有1台移动式电极+过滤除尘系统处理粉尘,生产所需配料工作均在配料房进行,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厂界周边空气环境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厂界周边空气环境中颗粒物、锡、铅等污染物未超过有关标准。生板车间固化室暂存有铅膏、含铅金属边料等约10吨,废极板约300公斤,化成车间仓库无储存,根据项目环评报告,铅膏、含铅金属边料属于企业生产的中间产品,铅膏回用合膏工段,含铅金属边料重新收集回用于融铅炉熔炼,可回收的废板栅列入含铅金属边料回用于融铅炉熔炼,不可回收的废板栅收集后转运至危废暂存间,拆解电池产生的废铅膏已按危废管理要求进行收集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存有废铅膏等1.56吨,现场核查未发现废铅膏转移情况。2023912日该公司取得云发改资环〔2023920号文件核定项目年综合能耗为22384.32tce(当量值)、56775.36tce(等价值),2024424日项目通过节能验收,项目建设方案、用能设备、节能措施、能源计量配备、项目能效水平和能源消费总量等符合节能审查要求,节能审查有关手续完整,经对企业3—5月能源消费数据进行测算,项目3—5月综合能耗为234.589tce,预测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为938.356tce。项目于202312月配套建有150立方米/天含铅废水处理站、1150立方米/天电镀废水处理站、160立方米/天综合废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设施;20243月该公司进行了试生产公示并开始试生产,现场核查发现综合废水处理站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未达环评批复80立方米/天的要求,该企业启动了100立方米/天综合废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企业复合材料车间铅杆熔铅炉炉口存在无组织烟气排放,生产车间涂板段排放口与环评批复不符,组装车间酸液泄漏至地面,合膏机生产车间排放的含铅酸废气,配料产生粉尘,综合废水处理站批建不符,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5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加强从业人员操作及应急技术培训,避免高温状态下的开盖作业,及时封闭熔铅炉,减少污染物外泄,企业加快实施机器人捞渣项目,用机器自动上料,实现铅锭搬运、放料、探测、捞渣、取样等机器人自动化操作。二是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将两个排气口整合为一个。三是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设备,强化定期巡检排查,开展设备检修、维护更换老旧管道,降低粉尘产生,减少生产过程酸液滴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滴落酸液,防止含酸废气扩散。四是督促企业完善车间分区布局,规范堆放铅膏、含铅金属边料(含可用的废板栅)等,含铅金属边料重新收集回用于熔铅炉熔炼;对废极板(含不可用的废板栅)等危险废物及时清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五是督促企业加快100立方米/天综合废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整改时限20251130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大莫古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陆良产业园区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拆除4台熔铅炉设备,剩余熔铅炉已停止使用。二是生产车间板栅装配工段依照环评要求,拆解一台铅粉机。切除生产车间板栅装,封堵一个排口,与环评保持一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三是组装车间地面采取三布四油+耐酸砖工艺,地面四周建有环形玻璃钢+环氧树脂材质的收集沟接入含铅废水站,具有防腐、防渗、防外泄作用,电池加酸实现自动化控制,切实减少生产过程酸液滴落,滴漏酸液经收集沟收集后导入含铅废水站处理,加强从业人员操作及应急技术培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设备,强化定期巡检排查。四是公司2025年与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及合同,定期对危废转移处置;同时已完成危废暂存间分区布局,待危废库清空后再次将对危废库进行改建,开挖事故沟、增设分区栏。五是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收集池已建设完工;100m³/d的综合废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已完成。

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由大莫古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4份,收回34份,满意32份、基本满意2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

二是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力度,确保污染治理稳定运行

三是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