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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D3YN202406090044的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 2025-04-14 16:36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13号)、《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D3YN202406090044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3YN202406090044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中坝村旁冷库菜叶腐烂,异味扰民,渗滤液流进旁边水沟,雨季流入永清河。调查实,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均属实。举报反映的冷库为中坝村委会农产品交易市场所建的6间冷库,距离最近的村庄410米,2023330日,陆良县中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整体租赁中坝村委会农产品交易市场并经营管理至今。由于该公司日常保洁不到位,场区存在少量遗留废弃菜叶腐烂,有明显异味,场区四周沟渠水塘有渗滤液残留,雨水冲刷后经场内沟渠流入冷库旁的南冲水河,后汇入下游永清河;202461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对场区四周沟渠水塘、南冲水河、永清河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南冲水河、场区四周沟渠水塘水质氨氮含量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下游永清河水质氨氮含量达地表水I类标准。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厂区雨污未分流,经营过程中有废弃菜叶及渗滤液产生,雨水冲刷后流入河流。根据存在问题陆良县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4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对陆良县中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渗滤液污染外环境行为立案调查。二是督促企业清理场区周边沟渠内的存量渗滤液,并运至具备处置能力的公司依规处理。三是完成场区彩钢瓦遮雨棚建设,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四是完成场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污水收集池,实现场区污水、渗滤液集中收集转运至具备处置能力的公司处理。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730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水务局、小百户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2024612日,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对陆良县中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为立案查处(曲环立〔2024614号);通过对问题点位进行水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氨氮含量低,陆良县中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经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决定,予以撤案处理。二是由陆良县农业农村局督促企业落实日产日清制度,立即清理场区遗留废弃菜叶,减少异味扰民,2024611日,场区遗留废弃菜叶已全部清理完成。三是由小百户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清理场区周边沟渠内的存量渗滤液,并运至陆良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2024611日,渗滤液全部清运完成。四是完成场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实现场区污水、渗滤液集中收集转运至陆良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目前已完成全部改造工作。(由于多方原因,目前该冷库处于停运状态,暂时不会产生废弃菜叶、污水及渗滤液)针对以上整改情况,陆良县小百户镇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13份,基本满意17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范收集处理厂区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坚决杜绝生产生活废水、垃圾乱排乱放现象。并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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