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13号)、《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D3YN202405240062(及D3YN202405240004、X3YN202405250028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3YN202405240062(及D3YN202405240004、X3YN202405250028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学苑街生猪交易屠宰场异味严重,凌晨卡车出入噪声扰民。(D3YN202405240004举报内容:曲靖市陆良县白塔山街周陆民生猪交易市场距居民住宅仅 2 米,每天凌晨 4 点开始杀猪,猪叫声长期扰民,猪圈臭气熏天。
X3YN202405250028举报内容:曲靖市陆良县学苑街 11 号附近生猪交易市场及屠宰场紧邻居民楼,在小区围墙边搭建猪舍养猪,臭气、噪声严重扰民。)。经调查核实,D3YN202405240062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基本属实,D3YN202405240004举报内容涉及4个问题,2个属实、2个基本属实,整体上属实;X3YN202405250028举报内容涉及4个问题,1个属实、1个不属实、2个基本属实,整体上基本属实。举报反映的生猪交易屠宰场为陆良县路明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待宰间(生产经营场所位于陆良县北坛山学苑街32号),成立于2000年6月(周边无居民区),2003年5月陆良县金景丽水小区选址在紧临该公司待宰间旁的空地上进行建设(联排别墅4幢1—9号与该公司待宰间相邻),公司营业执照、排污许可、生猪定点屠宰证在有效期内,异味来源于该公司生猪待宰间的粪便、尿液及屠宰间产生的废弃物,经对该公司厂界及金景丽水小区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臭气浓度均未超标,但能闻到异味。该公司每天6:00—22:00时将生猪拉运至待宰间,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有一定影响。2023年9月22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29日对该公司厂界及金景丽水小区开展监测,噪声、臭气浓度未超标,但能闻到异味,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生猪交易及屠宰场存在异味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根据存在问题陆良县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5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督促该公司关闭待宰间,进行清洗、消毒和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二是督促该公司每天对屠宰间进行3次清洗、消毒、除臭,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及屠宰废弃物等,保持环境整洁。三是安装隔音棉,加强隔音降噪,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四是将生猪屠宰时间由原来的凌晨4:00—7:00调整为上午6:30—9:00,并调整屠宰工艺。五是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厂界开展无组织废气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30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同乐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2024年5月26日对该公司与金景丽水小区相临的待宰间进行拆除,关闭整个待宰间,并进行清洗、消毒和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二是由陆良县农业农村局督促该公司每天对屠宰间进行3次清洗、消毒、除臭,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及屠宰废弃物等,保持环境整洁;三是屠宰场屠宰车间、待宰车间加装了隔音棉、彩钢瓦等隔音装备,加强隔音降噪,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四是该公司自2024年5月26日起将生猪屠宰时间由原来的凌晨4:00—7:00调整为上午6:30—9:00,并调整屠宰工艺,采取电击后放血,时间由120秒左右缩短到10秒左右;五是2024年5月29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东)、屠宰间、金景丽水小区大门口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平均值为昼间55.3分贝,未超出标准限值范围(昼间60分贝)。针对以上整改情况,陆良县同乐街道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40份,收回40份,其中满意40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屠宰场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屠宰场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噪音、粪污、废水处理,不断降低大气和噪声污染。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