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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X3YN202406050008的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 2025-04-14 16:34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13号)、《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X3YN202406050008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6050008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三岔河镇白水塘湿地被侵占建房、围塘养鱼、开设农家乐,严重破坏湿地生态。三岔河镇羊河办村无公厕卫生差,垃圾管理混乱,南盘江(摆羊河段)垃圾随处可见,且有野蛮开采河沙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涉及3个问题,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三岔河镇白水塘区域有14户农户采取藕鱼共生、种养循环方式进行养殖,不存在围塘养鱼的情况。根据20201月和20231月的卫星影像图对比,2020年以前白水塘环线内37个建筑物,近期没有新增建筑物。环白水塘路内有3家农家乐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荷塘佳园”、“怡心园”餐饮店化粪池尾水还田利用,“红莲舫”餐饮店化粪池尾水排入白水塘,“怡心园”清洗废水直排白水塘。举报件反映的“三岔河镇羊河办村”为“三岔河镇摆羊河村”,该村建有卫生公厕4座,配备4名管理人员常态化清扫。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清,因部分地段管理空缺临时堆放垃圾5吨。202466日陆良县水务局对南盘江摆羊河段进行核查,未发现该河段周边有垃圾。2001年以来,陆良县水务局定期开展河道采砂巡查,均未发现违法采河沙行为。202466日,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反映未发现有开采河沙情况。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白水塘存在违法建筑、营业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不到位,污水综合利用率低;“红莲舫”餐饮店尾水和“怡心园”废水直排白水塘。根据存在问题陆良县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4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加强农用地管理,防止新增违规建筑,针对已经存在的37个历史违法建筑物,待国家出台政策后,分类处置,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改。二是加大违规占用农用地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三是督促怡心园红莲舫”2家餐饮店封堵排水口及化粪池出水口,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杜绝废水外排白水塘水体。四是督促餐饮店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减少油烟外排情况。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5630日前),具体由三岔河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对白水塘区域内的建筑物开展全面排查,加强管理,防止新增违规建筑加大违规占用农用地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已经存在的37个历史违法建筑物均属于202073日以前建设,现今没有相关处罚依据待国家明确处置政策后再进行处置二是加强监管,完善鱼塘养殖租赁合同、养殖许可证等手续,规范养殖三是督促怡心园红莲舫”2家餐饮店封堵排水口及化粪池出水口,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杜绝废水外排白水塘水体四是已督促餐饮店于2024615日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减少油烟外排情况五是202467日,三岔河镇人民政府已将三岔河镇羊河办村空地上堆存的5吨垃圾清运至三岔河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规范无害化处理后续将加大清运频次和保洁巡查力度,杜绝乱堆、乱放、乱丢垃圾,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针对以上整改情况,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4份,收回34份,其中满意32份,基本满意2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管理,防止新增违规建筑加大违规占用农用地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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