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13号)、《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X3YN202405210037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5210037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马街镇郭家村养殖近10万头猪,粪便未经处理直排沟渠,污染地下水,臭气熏天。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均基本属实。马街镇郭家村现有生猪养殖户(场)111户,生猪存栏4232头,其中,有13户无收集池自行收集还田,有6户粪污收集存在粪污溢出现象,有5户直排沟渠,导致村民小组5组和6组部分沟渠污染而引发臭味。2024年5月24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对郭家村粪污直排沟渠附近的3口机井进行取水监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1.7~2.1 毫克/升、氨氮0.03~0.44 毫克/升,均未超标,地下水未被污染。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粪污溢出现象、部分沟渠污染导致臭味。根据存在问题陆良县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3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对6处存在粪污外溢的收集池进行粪污抽取处置,根据养殖户产地条件扩大粪污收集池容量;5处直排沟渠进行溢出口封堵,建设粪污储存设施;清理整治4条沟渠内的粪污、废水和淤泥。在全部养殖户圈舍内外撒生石灰进行消毒灭菌;清理粪污直排沟渠并采用除臭剂进行除臭。二是新建养殖污水收集处理池270立方米和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堆粪场,配置6立方米吸粪车2辆,以满足养殖户粪污收集需求,全面排查各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置情况,督促完善配套粪污收集和暂存设施设备。三是对所有养殖户发放《陆良县畜禽养殖场(户)安全生产告知书》《陆良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告知书》,并签订《陆良县畜禽养殖粪污污染整治承诺书》,规范养殖行为。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年7月30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马街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该村实际有生猪养殖场(户)111户,生猪存栏4232头,2024年5月22日,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对郭家村6处存在粪污外溢的收集池进行粪污抽取,5处直排沟渠进行溢出口封堵,将畜禽粪污统一运送到村外种养循环基地堆粪场处理;对沟渠内的粪污、废水和淤泥进行清理并采用除臭剂进行除臭,统一进行粪污资源循环处理;并在全部养殖户圈舍内外撒生石灰进行消毒灭菌。二是建成270立方米养殖污水收集处理池和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堆粪场,村委会新购2辆6立方米吸粪车,以满足养殖户粪污收集需求,全面排查各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置情况,督促完善配套粪污收集和暂存设施设备。三是建立畜禽养殖粪污污染整治长效机制,对所有养殖户发放《陆良县畜禽养殖场(户)安全生产告知书》《陆良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告知书》,并签订了《陆良县畜禽养殖粪污污染整治承诺书》,对养殖户畜禽粪污排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管。针对以上整改情况,陆良县马街镇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1份,收回31份,其中满意30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1份,满意率96.77%。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对县域内养殖户的宣传引导及巡视巡察力度,不断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督促指导养殖户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粪污管理,严禁养殖废水外排,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规范化处理,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