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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X3YN202405180003(及X3YN202406060059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 2025-04-14 16:30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13号)、《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X3YN202405180003(X3YN202406060059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5180003(X3YN202406060059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建设芳华牧场时填埋农业排灌沟渠,排水沟堵塞导致下游河流、水库干枯,农 田被淹。牛粪、污水随意倾倒造成周边河流变黑变臭,20245月为应付督察将污水抽取清理。X3YN202406060059重复举报:前期投诉曲靖市陆良县芳华牧场排污排涝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曲靖市陆良县芳华牧场与城投公司未按工程设计图施工,安装的水泥管道形同虚设不能排水;施工将排水大沟填埋致多年排污不畅,污水雨水进入农田,致使农田被淹受损,长期未解决。)。经调查核实,X3YN202405180003举报内容涉及3个问题,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X3YN202406060059举报内容涉及3个问题,1个属实、1个基本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举报件提及的农业排灌沟渠位于芳华牧场区域中间位置,长800米,在建设过程中,按设计方案将通过牧场区域的农业排灌沟渠(明沟)改建为安装直径800毫米的水泥承插管暗管,确保上下连通。芳华牧场上游为莲花田水库,通过排灌沟渠经牧场流至下游小(二)型郑石坝水库。2015年以来,由于常年干旱,莲花田水库蓄水量不足,郑石坝水库常年处于干涸状态,连通两座水库的排灌沟渠因常年没有来水,加之沿线群众将农业废弃物倾倒至排灌沟渠中,没有及时组织清理,导致部分沟渠堵塞。经走访调查,干部群众反映,芳华牧场西南方向部分土地处于低洼区域,一旦遇到极端天气,出现强降雨,地面径流导致低洼区域部分农田被淹。芳华牧场堆粪棚已采取“三防”措施,牛粪外售贵州源江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并建有清运台账;场区雨污已分流,场区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养殖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污水处理站,采用重点防渗,生活污水实行三格沉淀后流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目前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场区周边不存在牛粪、污水随意倾倒现象。因牧场防疫需要,每年雨季(57月)来临时,均组织人员将外墙沟渠内的积水、树叶等杂物进行清理,不存在应付督察将污水抽取清理的情况。收到X3YN202406060059举报件后,经现场对31名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其中一名不满意,该群众举报因暴雨导致农田被淹受损产生民事纠纷一例,2023年陆良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由被告陆良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水果玉米、红富士苹果等各项经济损失53976.3元,原告提起上诉,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20217月至20243月,陆良县先后多次接到各级信访平台信访投诉和反映,主要诉求为“2018年承包了农田20亩用于种植蔬菜,2019年陆良县芳华牧场未经认真调查客观实际的情况下,将以前的排水大沟填埋,导致下游村民受损,引发了纠纷。请求相关部门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等情况。针对信访人诉求,经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排灌沟渠部分沟渠堵塞。根据存在问题陆良县人民政府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4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对涉及堵塞的排水沟实行分段负责,组织人员对排水沟内的废弃物进行清理,确保排水沟畅通。二是在芳华牧场西南方向低洼区域完成建设平均深宽各1米、长500米的排涝沟渠,确保排涝通畅,降低被淹风险。三是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调度,对芳华牧场牛粪外售情况进行跟踪,对场区内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粪污资源规范处置、达标排放、有效利用。四是通过司法途径合理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明确整改类型为立行立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630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板桥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芳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2024519日,芳华镇人民政府、板桥镇人民政府、芳华牧场和陆良县城投公司对涉及堵塞的排水沟实行分段负责,组织人员对排水沟里的废弃物进行清理,531日前已清理完毕,现排水沟通畅;二是芳华镇人民政府已在芳华牧场西南方向低洼区域开挖平均深1米、宽1米、长500米的排涝 沟渠,531日前完成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被淹风险;三是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调度”,对芳华牧场牛粪外售情况进行了跟踪,对场区内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确保粪污资源规范处置、达标排放、有效利用;四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涉事矛盾纠纷,同时芳华镇人民政府设置巡检员,对沟渠通畅情况开展日常巡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排灌通畅,针对以上整改情况,陆良县芳华镇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1份,收回31份,其中满意30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1份,满意率96.77%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县域内养殖户的宣传引导及巡视巡察力度,不断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督促指导养殖户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粪污管理,严禁养殖废水外排如发现污染,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特此报告。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202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