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13号)、《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X3YN202405230011(及X3YN202406070043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5230011(及X3YN202406070043重复举报)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春光路延长线滨江社区明都东方小区 12 栋住宅一楼车库共存放上百吨农药、化肥等农资物品,刺鼻气味影响住户,存在农药化肥泄漏和消防安全隐患。(X3YN202406070043重复举报:前期反映曲靖市陆良县明都东方小区存储大量化肥农药问题,显示已办结。但相关部门现场核实时仅对该小区临街的12栋进行了排查清理,1—3栋以及其他楼栋下仍有七八个仓库存有大量化肥农药。)。经调查核实,X3YN202405230011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均属实,X3YN202406070043举报内容涉及问题属实。2023年4月1日陆良正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明都东方小区临街一楼6间房屋堆存农资物品,目前共堆存83吨(农药20吨、肥料63吨),存在刺鼻气味。未发现农药产品泄漏情况;化肥装卸过程中有少量化肥溢出,存在刺鼻气味。经查库房内无明火火源,按规定配备了消防设备(8支灭火器、消防栓),农资存放保持安全距离,达到消防安全要求。2024年5月25日该小区12栋住宅1楼车库堆存的83吨农药及化肥已全部运至陆良县物流分拨中心仓库存放;该小区1—4幢、11幢及2间冷库共计28间库房,自2019年4月1日开始堆存农资物品,目前共堆存695吨(农药95吨、化肥600吨)。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企业存放的化肥挥发出刺激性气味。根据存在问题陆良县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2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督促陆良正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存放在明都东方小区 6 间临路房屋的 83 吨农药及肥料运至陆良县物流分拨中心仓库。二是督促将存放在该小区的 695 吨农药化肥全部转运储存,做好监管工作,杜绝农药物资继续在小区内堆存。明确整改类型为立行立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20日前),具体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中枢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由陆良县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企业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存放在明都东方小区的农药化肥等物资全部转运至符合有关消防及农药化肥仓储条件的陆良县物流分拨中心仓库,现已全部搬离完成,同时由陆良县农业农村局督促陆良正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购多层包装严密的农资物品,强化物资管理;二是由陆良县中枢街道办事处对该小区开展全面排查和监管,杜绝农药物资继续在小区内堆存。针对以上整改情况,陆良县中枢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0份,收回30份,其中满意30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督促县域内相关企业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进购多层包装严密的农资物品,农药物资存放在远离居民居住区的仓库,经陆良县农业农村、消防救援、中枢街道等部门现场审核,具备农药化肥仓储条件,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
特此报告。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