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农﹝2025﹞13号)、《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受理编号X3YN202405210021的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5210021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左里堡线敌生物产生大量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镇凉州古镇农贸市场污水直排下水道,恶臭难闻,污水处理设施成摆设。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涉及3个问题,2个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属实。该
企业厂区建有3个物料堆放场,其中2个建有“三防”措施,1个建有防渗措施,堆放物料约7000吨未覆盖,产生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凉州古镇农贸市场建设截污管网800米,部分未及时疏通,污水淤存产生异味;市场现有6户活禽宰杀户,宰杀后废弃物清理不及时,伴有异味。凉州古镇污水处理站部分曝气头损坏,运行不正常,无污水处理运行台账记录。存在生态环境问题:厂区和该农贸市场存在异味以及凉州古镇污水处理运行不正常。根据存在问题陆良县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4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停用“三防”设施不到位的物料堆场,将未覆盖露天堆场上的 7000 吨物料清运入库,清运期间采取临时覆盖措施,杜绝物料露天堆放。二是完成截污管网疏通及淤存污水清理,完成污水处理设备维修,恢复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市场内活禽宰杀户监管,签订责任书,做到废弃物日产日清。四是实施常态化市场管理,提升环境卫生,强化日常巡查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板桥镇镇党委和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该举报件不涉及责令整改、立案处罚、立案侦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约谈、问责等情况,现已完成问题整改。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要求,一是停用“三防”设施不到位的物料堆场,将未覆盖露天堆场上的 7000 吨物料全部清运入库,清运期间采取临时覆盖措施,杜绝物料露天堆放。二是于2024年5月25日前已疏通截污管网200米、清理淤存污水15方,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更换了损坏的曝气头,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市场内部监管,与场内活禽宰杀户签订了责任书,督促屠宰户做到废弃物日产日清。四是板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市场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实施常态化管理市场,不断提升市场环境卫生。针对以上整改情况,陆良县板桥镇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1份,收回31份,其中满意31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不断强化县域内各类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屠宰户做好日常废弃料处理工作;加强各类污水、粪污等处理设备管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不断提升环境卫生,全面推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陆良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