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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D3YN202405310004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 县教育体育局
  • 2025-04-09 09:09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陆办通〔202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受理编号D3YN202405310004的一般投诉举报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于202463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3YN202405310004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新华书香幼儿园7点半至810分广播噪声扰民。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属实。陆良新华书香幼儿园旁有一户零散住户紧邻幼儿园,直线距离不足20米;周边共有5个小区,最近的小区距幼儿园直线距离100米左右。该幼儿园有一套校园系统广播音响,工作日7:408:30播放幼儿入园及早操音乐,噪声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其他时段(如午休、放学后)未发现额外噪声源。经监测,该幼儿园边界及距离最近住户程某某家大门口昼间噪声58分贝,未超标。该幼儿园正前方紧邻滇中环线高速公路,西南方紧邻建筑工地,道路交通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对该区域也存在一定的影响。存在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幼儿园广播、道路交通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对该区域存在一定的噪声影响。陆良县人民政府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3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陆良教育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督促陆良县新华书香幼儿园加强校园广播规范管理,在播放幼儿入园音乐、早操音乐及开展幼儿园大型活动时,将音量控制在标准限值范围内。二是在开展活动时,活动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三是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按照规定施工时间作业,施工过程中控制音量,加强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减少噪声。明确整改类型为立行立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630日前),具体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陆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同乐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作为配合单位、陆良县教育体育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陆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投诉举报问题,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陆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同乐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现场核实,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和整改时限。采取现场督办、盯办的方式,督促陆良县新华书香幼儿园及时整改。

一是由县教体局安排专人负责,督促陆良书香幼儿园加强校园广播规范 管理,在播放幼儿入园音乐、早操音乐及开展幼儿园大型活动时,将音量控制在标准限值范围内;二是在开展活动时,活动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三是督促建筑工地严格按照规定施工时间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控制音量,加强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减少噪声。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于202463日全面完成整改。同乐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2份,收回32份,其中,满意32份,基本满意0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校园广播和作息铃声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管理体系,加强学校自检自查常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设立校园开放日,主动听取周边居民意见建议,及时处置周边居民反映的问题三是规范重大活动声环境管理。周边500米范围内存在居民区的学校(幼儿园),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使用扩音设备时,提前向属地相关部门报备,并明确降噪措施、应急预案及责任承诺,经审核后方可实施。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声环境治理格局。

特此报告。

陆良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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