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010000
县十八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十三)
关于陆良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5年1月7日在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陆良县财政局局长 张挺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陆良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有效需求不足、市场预期偏弱等严峻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曲靖“六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紧紧围绕“两区一基地”目标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落实“三保”任务、化解存量债务,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化发展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354万元,同比增收1,448万元,增长1.6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0,739万元,同比减收11,329万元,下降15.72%;非税收入完成29,615万元,同比增收12,777万元,增长75.8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6,562万元,同比增支31,516万元,增长8.6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87%。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354万元,返还性收入4,5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3,3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38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00万元,调入资金18,2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800万元,收入合计431,0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562万元,上解支出21,17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364万元,支出合计423,40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7,651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国债省级补助资金7,65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6,645万元,同比增收26,919万元,增长90.56%,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3.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6,84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49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9,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085万元,同比减支21,453万元,下降29.17%,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15.25%。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56,6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453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4,5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0,4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03万元,收入合计152,9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2,08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170万元,上解支出1,897万元,调出资金16,072万元,支出合计127,22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5,747万元(按原用途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01万元,同比减收350万元,下降24.1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2万元,同比增支82万元,增长164%,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7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万元,收入合计1,2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2万元,调出资金1,101万元,支出合计1,23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1,88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9,03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36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7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7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94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2,61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8,61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36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7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5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7,32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9,270万元,滚存结余122,592万元。
以上均为初步决算数,待省财政厅决算会审、市财政局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6,950万元(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省市均未下达,待2025年进行调整),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3,35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03,6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70,4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9,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71,17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300万元。
二、2024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面对经济下行、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严峻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努力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
(一)稳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坚持加强收入征管、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加大统筹力度等方式,多措并举,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354万元,有效稳住财政保障基础;二是争取上级资金成效明显。2024年共争取上级资金375,63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7,829万元(含特别国债9,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3,380万元(含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资金7,630万元、特别国债4,375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2,453万元(含超长期特别国债14,540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债券资金71,970万元,有效保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及债务化解资金需求;三是资产资源盘活成果显著。2024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46,848万元;出让房产2宗,完成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943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524万元,有效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二)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一般性支出,2024年共压减3,666万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严控“三公”经费,实现“只减不增”任务目标。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2024年完成“三保”支出258,599万元,其中:保工资182,169万元、保运转4,461万元、保基本民生71,969万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落实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保障。2024年共还本付息15,83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70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2,922万元;专项债券本金2,2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9,67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本息115万元;法开署贷款本息206万元;粮食风险基金挂账利息23万元。三是全力保障民生重点项目。在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基础上,持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完成民生支出351,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63%。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紧盯“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城乡区位优势,补齐短板、固化优势,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步伐提质增速。一是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积极筹措资金11,290万元支持城乡道路改扩建、安防养护及危桥改造建设;筹措5,207万元支持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筹措1,87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筹措900万元支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筹措862万元支持足球场、公共充换电、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二是固化城乡人居环境优势。积极筹措资金5,000万元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筹措4,838万元保障“两污”处理及环卫一体化运营维护;筹措1,619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及烂尾楼处置;筹措1,208万元支持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筹措831万元支持城市亮化美化绿化;筹措792万元支持人饮安全巩固提升。
(四)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紧盯“现代农业示范区、高端食品加工基地”定位,充分发挥区位、交通、气候优势,支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筹措资金41,904万元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二是持续实施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积极筹措资金5,855万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惠及超过13.47万农户;筹措2,561万元兑付各类脱贫户、脱贫劳动力、“雨露计划”补贴资金,惠及2.64万人次;筹措938万元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惠及农户1.22万户。三是支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9,359万元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少数民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用物资物流仓储、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项目;筹措1,380万元支持农村公益性事业综合改革,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四是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筹措2,603万元支持白马河、麦子河及水系连通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筹措1,000万元支持县城供水抗旱应急连通工程;筹措860万元支持关圣宫闸除险加固工程;筹措694万元支持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
坚持“人民幸福安康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断完善民生福祉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健全。积极筹措资金16,861万元保障低保、特困、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及困难老年人等特殊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兜牢民生底线;筹措6,936万元保障退役军人优抚补助、就业安置、义务兵优待金,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体系;筹措22,111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参保缴费补贴,保障退休人员待遇;筹措3,098万元保障稳就业政策落地落实;筹措2,008万元保障属地医疗救助参保配套补助,织密社会医疗“安全网”;筹措481万元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支出,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二是支持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积极筹措3,808万元支持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及生育扶持制度日趋完善,促进医疗卫生事业、人口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改善住房条件。积极筹措资金2,993万元支持农村困难户住房改造;筹措2,100万元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四是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筹措资金7,063万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筹措6,453万元保障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校舍安全等项目建设;筹措5,024万元支持滨江小学建设;筹措2,647万元保障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筹措1,80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筹措1,450万元保障学生资助政策落地落实;筹措422万元支持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培养计划。五是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建设。积极筹措资金1,430万元支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钟灵书院等文物保护,彩色沙林、荷花里、“三月三”、“正月十六”等特色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绩效预算改革,健全过“紧日子”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等长效机制,不断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构建“破基数、促统筹、保重点、提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一体化”闭环管理。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打通从预算到支付末端的全链条、全环节的监控体系,保障支付安全,提升支付效率;健全重点库款锁定机制,有效保障特别国债、化债资金、“保工资”等重点资金的支出需求顺序。三是建立“三保”预算支出政策库。梳理中央、省、市、出台的“三保”支出政策,嵌入一体化系统平台,利用系统严格审核“三保”预算,从源头兜实“三保”底线。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新思路、新推进、新成效”要求,着力“目标编制是基础、绩效监控是保障、绩效评价是重点、结果应用是归宿”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推动绩效信息公开,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渠道,力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分类改革,以调整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为重点,构建国资国企改革的新型发展模式。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县属企业产业布局。结合县发投集团及各一级子公司的经营业务,科学谋划集团重组方案,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构建“1+10+N”管理运营模式。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夯实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根基,设立县国资委党委和县发投集团党委,并下设3个党总支、9个党支部,实现国企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精准谋划包装城乡公交一体化、智慧停车泊位、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智慧农用物资仓储中心建设等财力扩张型项目;认真落实“三个一批”工作要求,精准施策,搭建起县、乡、村三级公司框架,组建11个乡镇级公司、148个村级公司,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司逐级控股、分级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联营机制,初步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司财务集中管控。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聚焦聚力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各类风险易发多发领域,筑牢财政安全底线。一是严格依法举债。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依法举债意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增长,严禁在限额之外举借任何债务或以非政府债券方式融资。二是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总量控制,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规范化解政府债务。2024年全县债务化解目标任务数8.18亿元,实际化解债务10.22亿元。四是严防金融风险。建立政法、财政、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通过金交所、“伪金交所”融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净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202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面对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严峻形势,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一方面加强收入组织、加大统筹力度、争取上级支持,增强保障能力;另一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不必要开支,财政运行科学高效。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决策,离不开人大、政协的严格监督和大力支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很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内需不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增收可持续性不足;刚性支出剧增,“三保”保障、债务化解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坚持“兜牢‘三保’、维护稳定、守住底线、立足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其他刚性支出、重大战略部署”的顺序,根据财力可能科学编制。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2,161万元,同比增收1,807万元,增长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1,152万元,同比增支4,590万元,增长1.16%。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161万元,返还性收入4,5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7,5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4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1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65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万元,收入合计432,6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512万元,上解支出22,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101万元,支出合计432,61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保”预算情况:2025年预计“三保”支出299,121万元,其中:保工资198,705万元,保运转6,421万元,保基本民生93,99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1,940万元,同比增收5,295万元,增长9.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8,289万元,同比增支26,204万元,增长50.3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预计:政府性基金收入61,940万元(其中: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1,9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9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747万元,收入合计107,6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8,289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付息支出11,9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401万元,上解支出3,600万元,支出合计96,29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358万元(按原用途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7,25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2,5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59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8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7,2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0,00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2,91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2,54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59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8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4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52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4,339万元,滚存结余140,47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200万元,同比增收1,099万元,增长99.8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18万元,同比增支2,08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万元,收入合计2,2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2,2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2025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之年,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坚持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一)坚持综合施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回升向好
一是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推企业轻装上阵,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三是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紧盯中央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方向,在支持扩大内需、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府债券等方面认真学习研究,把握主动权,争取更多资金政策支持,壮大县域经济发展基础。四是加大招商引资保障力度。加强要素保障、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加快构建“资本招商、载体招商、链条招商、体系招商”等多元化招商路径,推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五是加大项目前期保障力度。保障项目策划、筛选、立项、规划论证等工作,确保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特别国债及金融政策支持中抢先出招、赢得先机。
(二)坚持依法促收,推动财政保障能力科学提升
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继续坚持把组织收入、增加财政保障能力摆在工作首位抓实抓好。一是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收入质量管理,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二是加强重点税源培育。加强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的密切跟踪,科学分析涉税数据,为企业出谋划策,提振企业信心、强化风险管控,切实做大做强财税经济“蛋糕”。三是开拓新的税源增长点。依托现有重点税源培育企业,一方面鼓励企业通过科技引进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闭合产业链条、发挥集团优势。四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既要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又要严禁乱罚款、以罚创收。五是做好土地文章,强化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盘活闲置资源,加大土地流转及土地出让力度,做活土地创收文章。六是促进国企创收。进一步厘清主责功能和主业标准,引导国企做强主业,推动国有企业资源整合;打通资产处置与资本运作的对接通道、推动存量资产的价值提升和有效流通。
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资金千方百计惠企裕民,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一是强化过“紧日子”意识。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以节能管理、绿色办公等方式主动压减开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形成倡俭戒奢、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二是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高质量储备项目、审慎出台政策、科学安排支出。三是加强统筹力度,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压一般、保重点”、严控“三公”经费、收回各类存量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维护社会稳定、应急救灾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支出。四是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未纳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安排,执行中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除涉及重大政策变动、安全、应急性等重大事项需追加经费外,一律不予追加预算。
一是加强债务管理。牢固树立依法举债意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强化项目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严审项目可行性、项目收益等论证情况,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二是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按照既定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债券置换资金、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有序化解。三是完善财政金融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五)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民生事业发展欣欣向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一是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促进居家、社区、机构三种服务融合衔接,打造“舒适养老”服务品牌;积极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支持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医疗服务。三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推动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人群社会救助制度,支持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严格落实优抚对象、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严格落实惠民殡葬补助政策,保障群众利益;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烂尾楼、保交楼整治;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疾病防疫、灾害防治等经费需求,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纵深推进国企改革。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二是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聚焦主责主业,核定业务范围,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形成主业优势。三是提升治理水平。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企集团化战略管控,由发投集团统一实行战略管控、财务管控、人事管控、考核管控;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搬掉“铁交椅”、破除“铁工资”,健全以与经营业绩和岗位责任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四是完善监管体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聚焦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强化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五是提升运营水平。加大投融资力度,主动参与优质项目谋划包装,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及专债支持;大力提升项目包装质量与落地能力。六是加强风险防范。坚持底线思维,梳理排查国企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各类债务风险、投资风险、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污染事件发生。
(七)坚持深化改革,推动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立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完善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承接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的税制改革工作。二是承接好中央事权和保障地方财政稳定运行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预算与政府管理改革。三是准确研判全面深化改革阶段的政府债务新特点,把资金全链条管理和风险防控作为核心工作,通过机制建设更好发挥政府各部门协同监管持续抓改革促发展,加快财政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进一步改革与完善预算制度,提升预算编制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突出对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的财力保障。收入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出上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管理上更加突出绩效导向,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效能。
(八)坚持从严从实,推动财会监督工作常抓不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财经法规、财税政策和管理制度,从严从实推动财经纪律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财会内部监督体系。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等方式,建立完善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财会监督效能。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监督“三位一体”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与之相匹配的制度规程,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三是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与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的配合,落实有关联动工作要求;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协调,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强化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避免出现监督盲区和重复监督;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健全财会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全面提升监督合力。
各位代表,2025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克难奋进、担当作为,扎实做好财税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陆良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的通知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