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1101000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马街镇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围绕全镇各中心、站所、社区(居)委会开展全镇工作,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工作。
镇党委: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政府:
(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项目,发展动能加速聚集
逸蔬鲜蔬菜产业园建成投产,爨乡花卉示范园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9个12.23亿元,出数9.18亿元。深入落实“大招商”工作机制,聚力“高端食品加工、特色传统产业”主链,全力推动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双向发力、融合推进,成功引进大创食品有限公司,探索推进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镇内文化旅游资源,举全镇之力保障中国·陆良首届沙画艺术节暨爨文化旅游节,成功承办“寻梦南中·探寻爨源”首届爨氏与爨文化研讨系列文化活动,云南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写生实践基地正式挂牌,杜旗堡获评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马街乡村旅游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钟灵书院、殷承瓛故居等文物和良迪传统村落保护有序推进,爨文化寻根、终南山悟道、中原泽观光等旅游综合体和独具特色的爨文化业态正逐步形成。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完成新增企业609户,新增个体工商户2037户,“个转企”80户。提升改造镇村党群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发布部门权责清单150多项,积极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代办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3万余件。
2、提效能,现代农业稳步发展
预计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24.84亿元,增长5.6%。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规范土地流转合同400余份,牢牢守住8.98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完成耕地流出整改1460余亩,整改比率达100%,入库耕地占补平衡561个图斑585.3亩。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000亩、粮食种植7.98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3.4万吨。立足镇内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年种植蔬菜4.3万亩,为“陆良蔬菜”品牌做出马街贡献。种植食用菌53万平方米,带动农户533户,年产值占全县的65%,位列全县第一;种植马铃薯2.6万亩、花卉4100亩;持续做强畜牧产业,出栏生猪35.1万头,规模化养殖率达68%;强化蚕桑核心区保护,稳定桑园面积2.5万亩,收购鲜茧854.26吨,占全县收购量的93.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与朱有勇院士团队合作在一般常规大棚中实施“稻菜轮作”200亩;完成粮烟协作示范800亩、园地套种蚕豆1500亩,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规模化、品牌化正逐步形成。坚持把特色农业品牌建设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云南凯信蔬菜有限公司认证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辉力蔬菜加工厂认证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大西村创建为“一村一品”专业村,农业品牌力量逐渐凸显。
3、促改革,发展活力竞相迸发
稳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件事”模块化运行改革,有效承接县级赋予行政执法权限96项,基本事项25项。投入20余万元完成综合执法队办公场所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调度中心建设,整合农业、林草、水务等执法力量,组建30人的执法队伍,统筹开展应急处突、消防安全、护林防火、集镇管理等执法,真正实现权责相称、统一执法的良好局面。一年来,对集市管理、乱占耕地建房、路面抛洒等行政执法提醒1500余次,开展联合执法8次、各类执法检查900余次;整治占道经营200余户,拆除违法建筑12起21.19亩;启动“一件事”模块化成功取缔海螺村搅拌站1处。率先在全县试点推行村组干部“跨村任职+跟班锻炼”,在刘家、朱家堡等6个村(社区)交流8名村组干部,其中5名村干部横向交流,3名90后干部到镇直部门跟班学习锻炼,激发了干事创业活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深入推进,薛官堡社区“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巩固提升“三资”核查工作成效,盘活利用好“三资”。马街社区收回多年低价出租的溜冰场,建成交易市场,年租金从原来的2500元增长到17.2万元。通过“资产盘活型、管理服务型、产业收益型、入股经营型”等模式,大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争取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3个,形成了杜旗堡、黄官营、尹旗的产业发展型,薛官堡、海螺的土地入股经营型,马街、海界的管理服务型发展模式,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1340万元,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平均值达63万元超全县14万元。
4、重融合,镇村面貌与日俱新
主动服务和融入“中三马”一体化发展,完成20个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上图入库;优化镇村路网结构,硬化村庄道路12公里,养护沥青路面34公里,实施安防工程10.1公里;投资365万元完成小岗冲、大塘、新坝、窑塘坝水库的除险加固,投资90万元实施五峰山水库至西冲水库引水工程;治理河道8.4公里,总投资498万元的庄上河薛官堡段河道综合治理进入收尾阶段;投入近百万元在前所村打应急抗旱机井1口,初步缓解东片区人饮供水严峻形势。全覆盖、常态化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3万余元,顺利迎接中央军委军队帮扶工作检查调研和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考核;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1039万元,实施产业项目和人居环境补短板项目10个,打造杜旗堡文旅驱动型乡村振兴示范村,完成危房改造79户、抗震加固210户。“空心村”改造探出新路,破解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出、耕地如何保的难题,以前所村“空心村”改造为试点,通过拆危、拆旧整治空闲地30.4亩,可规划新建住房88套。持续深化“厕所革命”,新改建卫生户厕1000座、公厕5座,创评人居环境“三星村”16个,全镇54个自然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星级村创建全覆盖。大力开展绿美九大专项行动,绿化补植行道树6公里,新植乔木6100棵、地被36万株,新增绿化面积46.67万平方米,完成草原生态修复3300亩、村庄绿化1056万平方米。省级绿美集镇、绿美村庄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成功创建省级绿美家庭1个、市级绿美村庄7个、“四美家园”1个。紧盯各级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持续巩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成效,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9个、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投诉举报3件,办结、整改率均达100%,受理环境污染信访件83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在主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孟某某在漾稻村租用的林地上修路、打井、建房、种植农作物、填埋生活垃圾和废弃菜叶,非法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57.07亩,并与王某某商议,将冷库的17495余吨废弃菜叶拉运至该地填埋、倾倒,导致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最终,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3万元;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违法倾倒废弃菜叶起到了以案示警震慑教育作用。全面深化“河长制”,强化水污染防治,争取资金544.6万元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2个,安装防护栏9931米;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654万元实施3条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湖海、大西等村(社区)生活粪污污水收集管网8公里,新建“大三格”沉淀池3座,实现2200户粪污及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5、强民生,群众福祉持续增进
推动劳动力就业转移54298人,转移率81%,开展劳动实用技术培训21期5000余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3万余人,医保收缴2975万元,补偿减免7290余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5.97万人;累计发放低保、特困救助等资金2080万余元;完成大龙潭、薛官堡2个行政村“村改居”工作;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425名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得到政府关心关爱,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71人次109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70人次44万余元,医疗救助金183人次16万余元。持续巩固提升全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公办幼儿园占比达76%,整合小学校点2个,义务教育质量位列乡镇前列,15人被曲一中录取,上线率达65.12%,超全县平均4个百分点,居全县乡镇第一。各村(社区)、各学校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完成义务教育薄改项目11个;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捐赠170余万元,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尊师重教、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氛围日益浓厚。创建“三名”工作室2个;“双减”、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有效落实,镇党委政府被评为县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配合完成送戏下乡7场,文艺队伍达100余支,居全县前三,先后组织广场舞队、篮球队参加县级全民健身系列活动,荣获县第三届“健康杯”篮球赛乡镇女子组第一名、男子组第二名的佳绩。全面整治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国家卫生乡镇通过省级初验,省级病媒生物防治先进乡镇通过评估;分层次、分类动员临街商铺,改造外立面7000余平方米,统一店招店牌137户,重点行业防“四害”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改造提升刘家社区集镇公园,完善健康步道5公里,安装路灯70余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马街卫生院建成慢病管理中心,分级诊疗、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6、重治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马街被命名为“五面红旗”社区,大西、黄官营、金家被命名为“四面红旗”村,薛官堡、前所被命名为“三面红旗”村(社区),创建名额占全县的五分之一,获得奖励资金25.7万元。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证知法明理人31734名,普法教育基本实现全覆盖,黄官营、金家村被命名为“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刑事打处108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降低33.43%;禁毒工作持续加强,成功侦破部级督办贩毒案件,破获贩卖毒品案件12起,打处涉毒人员49名;强力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教育劝返滞留境外人员7人,查处帮助网络信息违法犯罪案22起,电信网络赌博案件136起;查破侵财案件43起,为群众挽回损失50余万元,可防性案件持续下降,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明显提升,治安形势平稳向好,马街派出所考核连续两年位列全县第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涉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31件,受理初信初访案件19件,同比下降47%;持续开展联系点领导包村和包案化解工作,推动合理信访诉求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大信访”格局基本形成。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国防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成效明显。扎实开展一年两征、四季动员,完成兵役登记903人,应征报名285人,36人参军入伍圆了儿时梦。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建设年”工作要求,实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安全隐患9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基本实现“一杜绝四下降”;推深做实“林长制”,在重要节假日,镇村干部职工下沉21个卡点及重点林区,守住卡、管住火、看住人、守好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总体平稳可控。持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薛官堡设置警务站、赵家台子设置安全防控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339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全方位筑牢基层消防安全屏障,持续推进“一队一站”建设,马街消防站荣获“省级消防站”称号,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同时,工青妇、统计、民族宗教、残联、邮政通信、老龄、农机、电力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7、强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十种鲜明导向”,深入开展“争当先锋 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大力推行“三法三化”,政府运转更加高效有序。顺利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理顺工作职责,精减事业单位编制27个,调整合并站办5个;健全完善“差异化考核”和“奖优罚劣”等机制,2个站办组取消评优资格,6人分别被暂缓职级晋升、扣除乡镇补贴和处分问责,打破了年底考核评优“轮流坐庄”的惯例,让“躺平”干部躺不平。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深化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9条,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344件,“马街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政府行政能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主动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4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压缩“三公”经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2个、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马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马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马街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马街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3)马街镇国土和村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马街镇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5)马街镇综合执法队(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
纳入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4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6,32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6.13万元,占总收入的93.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6.85万元,占总收入的6.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41.04万元,增长17.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1.42万元,增长10.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86.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6,41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9.28万元,占总支出的63.28%;项目支出2,355.25万元,占总支出的36.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32.59万元,增长19.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8.66万元,下降15.22%;项目支出增加1761.25万元,增长296.5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9.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5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5.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89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村代表履职能力2万元,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2万元,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2.88万元,业务补助经费56.5万元,马街镇日常支出369.81万元,解决信访支出1.5万元,2023年新入库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3.3万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5.6万元,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补助10.6万元,创建红旗村补助经费25.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平安细胞以奖代补0.35万元。
3、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4.79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补助7.56万元,民政工作补助经费3万元,就业补助4.05万元,遗属补助7.32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出让补助经费3万元。
6、农林水支出1603.54万元,主要用于烤烟生产发展1.64万元,厕所革命39.48万元,泉丰村老年活动中心改造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及天然林管护45.85万元,木本植物提质增效资金8.76万元,森林防火资金4.8万元,良迪干渠隐患处置4万元,农业防灾救灾及水利救灾资金10万元,抗旱保民生饮水项目工程10万元,美丽乡村项目资金8万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159万元,美好生活示范村建设67万元。杜旗堡易地搬迁项目资金10万元,“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资金28万元,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2%。与上年相比增加580.94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入含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523.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2.0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平安细胞建设以奖代补支出0.35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文化发展服务中心人员经费140.18万元,工会费支出1.34万元,文化旅游项目日常支出4.4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656.11万元,社保信息协办员工资7.56万元,遗属补助7.32万元,社保日常办公经费7.0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151.8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人员经费229.76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598.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1,241.69万元,林业组人员经费84.95万元,水务组人员经费支出42万元,村委会干部工资610.31万元,农业农村项目支出42.12万元、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59.42万元,水利项目支出24万元,农业综合改革项目支出82.5万元。乡村振兴衔接支出1,390.5万元,农林水日常经费21.0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海界社区农贸市场改造5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村庄规划设计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50.45万元,危房改造支出10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泉丰村安全隐患治理支出10万元,自然资源救灾减灾1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9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6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万元,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马街镇在日常开支中,始终贯彻立行立改,节约支出的原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53万元,下降9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1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2万元,下降90.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马街镇在日常开支中,始终贯彻立行立改,节约支出的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居环境整治等日常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65万元,比上年减少72.31万元,下降44.92%,主要原因是马街镇在日常开支中,始终贯彻立行立改,节约支出的原则。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陆良县马街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7,705.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3.19万元,固定资产86932.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14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召夸镇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全镇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