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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陆良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良县板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的决议。
2.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镇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7.领导本镇的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工作。对本镇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镇政府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委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陆良现场办公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两区一基地”新发展格局,立足板桥实际,大力推进“农特产品振兴区、特色小城镇建设示范区”取得新突破,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奋力推动板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重点工作如下:
1.聚焦产业优化,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坚持发展为要,明晰产业定位,锚定主攻方向,不断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全力以赴夯实发展基础。
2.聚焦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落地为要”理念,坚持以项目促投资、以投资推项目,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3.聚焦夯实基础,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坚定扛牢农业大镇责任,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不断强化措施、勇探新路,力促板桥镇乡村振兴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4.聚焦提质扩容,着力推进集镇建设。立足区位优势,聚焦集镇功能提档升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管理制度,推动集镇提质扩容,不断开创集镇建设工作新格局。
5.聚焦绿色发展,着力优化生态环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底线任务,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6.聚焦民生福祉,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让社会发展成果更好服务于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7.聚焦社会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动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8.聚焦效能提升,着力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始终保持高的站位、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廉的底色,破思想之冰,突发展之围,努力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政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财政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板桥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陆良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纳入陆良县板桥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板桥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板桥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5,44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8.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8.02万元,增长22.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8.02万元,增长22.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了对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板桥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5,47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44万元,占总支出的56.62%;项目支出2,376.65万元,占总支出的43.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8.33万元,增长23.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15万元,下降2.09%;项目支出增加1,094.48万元,增长85.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基本支出减少66.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致。项目支出增加1094.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了对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的资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板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2.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2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板桥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6.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目2.00万元;
2、农村困难党员补助及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项目4.59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28.38万元;
4、“五经普”项目4.60万元;财政预算改革业务5.00万元;
5、“平安细胞”创建项目9.70万元;
6、“红旗手,红旗村”及党群服务建设项目46.30万元;
7、文化站免费开放项目5.79万元;
8、民政及社会救助项目8.50万元;
9、抚恤金项目6.59万元;
10、残疾人培训项目8.75万元;
11、烤烟生产项目1.10万元;
12、“厕所革命”项目28.36万元;
13、道路硬化项目20.00万元,
14、林业改革及护林防火项目116.63万元;
15、电站修复及水沟清淤20.00万元;
16、乡村振兴项目1675.03万元;
17、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00万元;
18、农村综合改革项目295万元;
19、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0.00万元;
20、村庄规划和耕地整改项目23.00万元;
21、危房改造项目49.92万元;
22、自然灾害救灾醒目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板桥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上年相比增加988.54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了对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村、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2.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5万元。其中:2010102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村代表履职能力,商品合服务支出2.00万元;2010104人大事务-人大会议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2010108人大事务-代表工作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94万元;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81.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4万元;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9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万元;2010308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2010499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8.5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52万元;2010505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2010507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201060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5.8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2010604财政事务-财政预算改革业务4.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4.00万元;20131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5.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万元。20310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支出9.7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万元;2013202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30万元。2013202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40.00万元。
2.20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支出。其中: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
5.20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7万元。其中:2070109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支出107.3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2070199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79万元;2079902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92万元。其中: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44.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2万元;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50万元;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1.78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78万元;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6.0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6.06万元;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0万元;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97万元;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支出8.51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1万元;2081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就业7.5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0万元。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2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1.77万元。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68万元;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4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5.42万元;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67万元;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6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4.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96万元。其中:21201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35.1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41万元。
12.213农林水(类)支出3,70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1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4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978.72万元。其中: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126.5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1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6万元;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1.1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万元;213012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28.3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36万元;213014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道路建设2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8.0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08万元;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5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4.0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4.01万元;213022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管理18.6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万元;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3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品和服务支出7.30万元;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5.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5.00万元;2130315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15.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5.00万元;2130504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140.7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140.72万元;2130505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生产发展417.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417.00万元;2130599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出98.5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6.00万元;2130701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95.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95.00万元;213070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45.31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31万元。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村庄规划设计、耕地流出整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万元。其中:22001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4.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万元;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9.00万元。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24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2万元。其中: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49.92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2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6.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6.11万元。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万元。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补助,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万元。
23.229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1万元,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2万元,决算为0.1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7%,完成年初预算的3.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板桥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1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2万元,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支付三公经费时,没有对应的三公经费指标,单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调整使用其他经济分类为三公经费。2023年度,板桥镇决算数应为10.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为5.9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4.82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65万元,下降98.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9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6万元,下降96.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支付三公经费时,没有对应的三公经费指标,单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调整使用其他经济分类为三公经费。2023年度,板桥镇决算数应为10.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为5.9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4.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人居环境整治等日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3年度接待批次应调整为98批次,接待人次1165次,数据相差过大,2023年度支付公务接待费时,没有对应的接待费指标,单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调整使用其他经济分类为接待费。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人居环境整治等日常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板桥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4万元,比上年减少2.10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及业务工作经费减少。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陆良县板桥镇资产总额59,395.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1.25万元,固定资产214.4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7,30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69.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69.70平方米,账面原值18.7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3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14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板桥镇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全镇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