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200536101000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立足县情,拟订县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有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3.遵循“区域覆盖,就近服务”的原则,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审批和管理医疗机构。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方案,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对重大疾病、传染病、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慢性非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与管理;组织实施计划免疫工作。负责卫生学检验工作,实施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劳动卫生监测与评价。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
5.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医疗防疫保健网络,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制定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参与监督行政区域内各医疗单位药品及医疗设备、耗材的采购工作。
6.负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的协调、组织、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以创卫生县城及卫生乡(镇)、改水改厕、除“四害”为重点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积极推进“九亿农民健康行动”,增强全民健康意识。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组织开展以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为主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8.负责麻风病、性病、艾滋病的干预、防治工作。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建立医疗、护理执业准入制度,负责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开展医疗、护理质量监控,协调处理医疗纠纷、事故。
10.制定并实施全县卫生系统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考试、临床进修、脱产学习、卫生科技研讨、项目申报、乡医培训、职称评定等工作。
11.组织、调度县域内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灾情实施医疗救护,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12.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规范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依法组织开展对健康有关产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及供血等领域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3.制定并实施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卫生系统职工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14.负责系统内的人事、财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卫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卫生局基本职能,做好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及妇幼保健等各项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医疗集团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2.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3.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纪检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计生协综合办公室、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规划发展与健康产业科、疾病预防与食品安全监测科、卫生应急办、职业健康科、扫黑除恶办、安全信访维稳办、爱卫办综合协调科、医政医管与科技信息化科、基层卫生健康科、财务科、人事科、中医药管理科、防艾办、健康扶贫办。
所属单位17个,分别是:
1.陆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3.陆良县妇幼保健院
4.陆良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5.陆良县三岔河镇中心卫生院
6.陆良县马街镇中心卫生院
7.陆良县召夸镇卫生院
8.陆良县小百户镇卫生院
9.陆良县大莫古镇卫生院
10.陆良县芳华镇卫生院
11.陆良县龙海乡卫生院
12.陆良县活水乡卫生院
13.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14.陆良县第二人民医院
15.陆良县中医医院
16.陆良县中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陆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3.陆良县妇幼保健院
4.陆良县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5.陆良县三岔河镇中心卫生院
6.陆良县马街镇中心卫生院
7.陆良县召夸镇卫生院
8.陆良县小百户镇卫生院
9.陆良县大莫古镇卫生院
10.陆良县芳华镇卫生院
11.陆良县龙海乡卫生院
12.陆良县活水乡卫生院
13.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14.陆良县第二人民医院
15.陆良县中医医院
16.陆良县中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纳入陆良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7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7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6人(离休0人,退休466人)。
年末其他人员87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44辆,在编实有车辆4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4,22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82.84万元,占总收入的21.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2,272.23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3.9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72.36万元,占总收入的4.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68.22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收入减少,医院收入降低。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5.86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上年未支付专款;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减少6,631.96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第一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医疗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减少672.11万元,下降1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和捐赠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3,80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66.97万元,占总支出的77.41%;项目支出18,934.53万元,占总支出的22.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63.35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经济下滑影响,医院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010.72万元,下降23.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资金从单位自有资金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4,147.37万元,增长295.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资金从单位自有资金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866.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07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793.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34.5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系统项目争取的前期工作经费;
2、死亡抚恤项目支出128.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死亡的一次性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3、乡村医生工资项目支出105.8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工资县级承担部分;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184.41万元,主要用于提供免费公共卫生服务;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042.43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传染病的检测和防治;
6、二孩、三孩生育、育儿补助项目支出516.36万元,主要用于对生育了二孩、三孩家庭的生育和育儿补助。
7、单位自由资金项目支出149.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办公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网络费等。
8、县中医医院卫生事业发展项目支出500.00万元,主要用于县中医医院提质达标建设和重点专科建设。
9、支援疫情防控项目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支援上海疫情防控人员的补助。
10、乡镇卫生院自有资金项目支出9520.3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办公、药品、耗材等。
11、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支出939.7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
12、疾控中心自有资金项目支出182.34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网费、检测耗材等。
13、县妇幼保健院自有资金项目支出2919.23万元,主要用于县妇幼保健院的办公、药品、耗材等。
14、疫情防控项目支出133.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防控产生的费用。
1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19.17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6、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助项目支出281.83万元,主要用于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补助。
17、老年人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社团开展活动的工作经费。
18、县卫生监督局自有资金项目支出39.11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监督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网络费等。
19、健康县城创建项目支出137.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健康县城创建的费用。
20、乡村医生定额补助项目支出112.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82.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70%。与上年相比增加1,835.86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陆良县第二人民医院、陆良县妇女儿童医院投入使用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0.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万元。其中: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0.32万元;2100499发展与改革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30万元。
2.20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20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2%。主要用于在职、退休、死亡人员的社会保障。其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7.10万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费;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87.56万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2.9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全额保障人员退休职业年金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支出172.4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5,48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专项资金等。其中: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行政运行36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机关服务61.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210020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3,815.18万元,主要用于县第一人民医院在职人员的工资;2100202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1,921.09万元,主要用于县中医医院在职人员的工资;2100299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对口支援补助;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4,254.4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的工资;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39.7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210040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527.66万元,主要用于县疾控中心的在职人员工资;210040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支出214.32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监督局的在职人员工资;210040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支出1,093.02万元,主要用于县妇幼保健院的在职人员工资;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184.41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184.41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居民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041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133.62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210049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9.17万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100717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17.7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扶奖扶等补助;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9.17万元,主要用于二孩、三孩的生育补助和育儿补助;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96万元,主要用于县卫健局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08万元,主要用于县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生育保险支出;2101601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老促会幸福餐桌;21009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12.20万元,主要用于二孩、三孩的生育补助和育儿补助。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24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支付公积金缴费。其中: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49.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付公积金缴费。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45万元,下降9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9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6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4辆。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7万元,比上年减少4.24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相关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费、电费、网络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陆良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33,290.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997.19万元,固定资产62,462.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53.61万元,无形资产2,077.7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88.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57.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6.3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8.9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主管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再下拨到本单位的款项。
事业收入: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且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
流动资产: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
监督索引号530322005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