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200531401000
陆良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陆良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良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陆良县民政局主要职能有: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定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拟定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拟定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定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县级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有:殡葬改革、低保规范化管理、城乡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生活补助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失能半失能老人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是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陆良县民政局。
纳入陆良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其他人员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殡仪馆差额补助事业单位)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陆良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3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1.03万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9.61万元,占总收入的0.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98.70万元,增长15.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75.69万元,增长15.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3.01万元,增长49.3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建设完成后,增加了资金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救助资金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陆良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6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25万元,占总支出的4.10%;项目支出17,898.90万元,占总支出的95.9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91.77万元,增长15.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658.89万元,下降95.04%;项目支出增加17,150.66万元,增长2,292.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陆良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5.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陆良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98.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目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项目建设前期费用相关支出。
2、2080201行政运行项目支出118.3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丧葬费和其他办公费用;
3、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10.07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收费业务补助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项目支出51.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死亡退休职工丧葬补贴支出。
5、2081001儿童福利项目支出429.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儿童生活保障支出。
6、2081002老年福利项目支出1,391.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支出。
7、2081004殡葬项目支出33.4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级殡葬信息员的补助。
8、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支出1,174.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1,921.4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家庭生活救助。
10、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10,140.7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家庭生活救助。
11、2082001临时救助项目支出181.0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临时发生困难急需救助的临时救助支出、其他农村救助支出。
12、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支出1,032.4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13、2290804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项目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彩票销售费用。
14、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298.7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福利设施项目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陆良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5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4%。与上年相比增加1,300.47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民政项目建设前期费用相关支出4.10万元,民政基本支出0.0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9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6%。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局办公费支出399.65万元,殡葬收费业务补助支出110.07万元,发放局机关行政退休人员补助支出47.25万元,发放局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补助支出13.54万元,局机关公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支出51.70万元,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支出5.21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儿童生活保障支出429.93万元,发放高龄津贴支出1,391.67万元,殡仪馆人员经费支出和殡仪馆设施建设支出84.28万元,民政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157.11万元,发放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1,174.93万元,城市最低生活家庭生活救助支出1,921.4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家庭生活救助支出10,140.78万元,救助临时发生困难急需救助的临时救助支出、其他农村救助支出181.00万元,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支出1,032.49万元,发放死亡退休职工丧葬补贴支出51.9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民政局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和卫生健康8.80万元,民政局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和卫生健康9.76万元,民政局职工医疗保险和卫生健康1.8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5.7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52%,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0%;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1.5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89万元,增长202.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4万元,增长21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5万元,增长153.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次数增多及支付以前年度修理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陆良县民政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陆良县民政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民政局部门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8万元,比上年增加88.70万元,增长580.49%,主要原因是对殡葬公司进行补助,对乡镇民政工作经费进行补助。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殡葬公司收费业务成本补助、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和单位日常业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陆良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139.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23万元,固定资产4,078.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09.5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反映了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是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
决算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应交税金表等主表,以及其他根据主管上级部门要求制表的副表。这些报表详细记录了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包括收入和支出的情况。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2005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