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1001000
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乡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乡的全面工作。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本乡政府机关,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领导乡人大主席团、纪委(监察室)、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5)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主法治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6)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总支(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推进农村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群众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体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5)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6)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主持选举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8)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9)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乡纪委(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本乡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监委和乡党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依照法律规定和县监察委员会的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对本乡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违规违法的有关人员依法提出政务处分建议;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4)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5)负责本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指导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
(7)完成县纪委、县监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产业富乡,推进产业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农业效益稳步提升。聚焦烟叶高质量发展,做优做强烟草产业,扎实有序推进烤烟集中育苗、样板打造、膜下移栽、收购等工作,全乡烤烟种植面积30110亩,完成收购数量8.14万担,实现烤烟产值1.48亿元。粮食生产态势良好,持续稳定粮食总播种面积7.43万亩,产量达2.9万吨,打造山地蔬菜3.6万亩,实现总产16.2 万吨。畜牧业稳步发展,生猪出栏68138头,肉牛出栏2414头,肉羊出栏36296只,家禽出栏419861羽,禽蛋产量达271吨。
特色产业不断壮大。不断壮大药材产业,按照“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积极打造“龙海”中药材品牌,建设中药材产业示范区和规模化、专业化种植基地,培育云南参示范种植基地3个,示范面积2000亩,年产云南参鲜品2400吨,实现云南参、当归、党参等中药材年产1万吨,产值1.63亿元,覆盖农户1000余户。着力塑造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建设万亩香椿种植基地,完成年育苗40万株,有序推进香椿、云南参、松露等有机产品再认证工作,获有机认证证书4个。
2、坚持项目强乡,抓实项目投资,增添项目发展动能
全面夯实发展基础。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夯实乡村发展根基。投入资金698万元,全面启动建设乡村振兴项目8个,其中大新村特色种养殖项目投资194万元,水井子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50万元,下再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50万元,下雨古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50万元,核桃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50万元,皈依村委会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投资54万元,双箐口农贸市场改造投资200万元,双箐口集市改造项目投资50万元,各村项目已100%完成建设任务,有力破解发展难题。
强化项目跟踪落实。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投资1188.39万元,推进古都依烟田建设项目,建设田间道路16.9公里,小水池169口;持续跟踪推进龙海乡人饮安全供水项目,完成输配水管道安装及响水箐水厂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净水、抽水设备的安装;花木山革命老区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已完工。积极争取产业项目,围绕龙海乡一环三线、三大重点项目、五大红色纪念地、四个特色乡村旅游的空间布局,着力规划龙海乡树搭棚青储饲料加工厂项目,协调申请项目建设资金100万元,建设玉米青储饲料加工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3、坚持基础固乡,拓展脱贫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攻坚成效不断拓展。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深入落实“一平台三机制”,落实联系点领导包村,干部职工包户的包保制度,全乡干部职工进村入户,精准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3年完成脱贫人口821户3037人脱贫成果巩固,对监测对象274户869人进行有效帮扶,已消除风险153户468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人均纯收入16400万元,同比增长15%以上;排查农户非经营性自建房6257栋,发现一般安全隐患住房2栋并完成整改,组织抗旱送水216车次、2800m³,完成村内道路硬化8公里,乡村振兴基础不断夯实。
振兴动力不断激活。大力培育“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培育壮大村级专业合作社10个,精心组织“擂台比武”,搭建村党组织书记“竞技”平台,党员带头入社,并做好政策解读、教育引导等工作。积极探索资产盘活型、产业带动型、农文旅融合型等多元发展模式,打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合拳”,实现企业、村集体、农户三方共赢。小寨村依托红色资源,建成“人民大食堂”,累计创收20万余万元;核桃村以集市改造提升为契机,划定摊位出租,创收19万余万元;雨古村盘活云南参分拣中心资产,引进蔬菜加工企业,实现创收7万余万元。全乡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已超10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村(社区)5个。
4、坚持生态立乡,促进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入户率,以集镇为试点建成日处理100吨生态污水三级氧化塘处理站,有效解决集镇“两污”问题。严格落实“河长制”,开展巡河204次,完成2个水库,11个小坝塘,101个大水池环境治理,清理垃圾26.5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3年化肥减量715.9吨,回收农残膜388.72吨,农膜回收率达到97.5%。
生态建设持续深化。贯彻“生态立乡”战略,传承“陆良八老”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义务植树3万余棵,巩固提高3000亩陡坡地治理,全面加强8.8万亩重点公益林抚育管护,森林覆盖率达52%,保持龙海连续43年无森林火灾。成功申报树搭棚、小寨2个国家森林乡村,大新村、古都依2个省级森林乡村;花木山林场通过“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复核,获评为“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陆良八老”事迹被确定为全国十二个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进事迹之一。
5、坚持民生惠乡,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社会救助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实施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逐年上升,劳务输出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全乡837户1302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开展临时救助14次;对全乡600多名持证残疾人开展社会保障服务调研工作,办理两项补贴25人;扶持创业发放小额创业贷款158户805.9万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939人;开展殡葬市场整治,查处和处理1起丧葬大操大办事件,达到火化、上公墓“双百”目标。
文化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成省级文明乡,创建了大新村、树搭棚2个省级文明村,雨古、小寨2个市级文明村,核桃村、大竹园、双箐口、古都依4个县级文明村(社区),创建比例达80%。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传承发扬“滴滴果”“刀叉舞”“百人唢呐”等民族非遗文化,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文艺演出300余场次、技能培训及知识宣讲5000余场次。不断夯实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实现全覆盖,完成2所中学搬迁至城区集中办学后续工作,有序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整合。
6、坚持规划活乡,优化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乡村颜值
集镇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按照“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依法制定集镇管理条例,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以“一支队伍”推进集镇“精细化”管理。打造规范化农贸市场,投资230万元,新建农贸市场实现年交易额2000余万元。筹集绿化美化资金30余万元,对集镇已破损绿化进行补植补造,完成集镇1960平米草坪补绿、40余处花坛补植;新建花池260平米、新植乔木灌木180余株,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新家园。
乡村风貌提质增效。以“绿美三年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厕所革命”“人居环境”“耕地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整合资金50万元,建立垃圾集中转运中心1个,配备8吨垃圾压缩运输车1辆,新增11个垃圾分类亭,确保垃圾日产日清,2023年清理生活垃圾500余吨。新建改建卫生户厕160户,新建公厕5座;积极申报一星村9个、二星村14个、三星10个、市级绿美村庄6个,美丽宜居村庄4个。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扛牢扛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有效管控私搭乱建现象,有序推进188件耕地流出图斑整改,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政策,2023年受理宅基地审批申请72宗,审批完成72宗,审批率达100%。
7、坚持和谐安乡,聚力安全稳定,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安全生产更加稳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15处,组织4次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80余次,排查整改隐患路段39处,安装生命防护栏998米,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893起,与农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9000余份,深入建筑工地、学校、商户、集市等场所,发放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份,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普法强基有序推进。将专项普法工作积极融入“五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好基层综治中心平台作用,推动普法教育进网格,建立网格重点普法对象数据库,提升专项普法精准性。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及以案释法专题讲座13场次,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会10场次,对重点人员集中法治宣传12次,集市集中宣传8场次,商户宣传231家次。组织指导“知法明理·学法懂法”学习,完成知法明理人线上、线下认证7172人,成立老村主任调解室1个,法律明白人工作室1个,乡村夜校、各节日会同相关部门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5万余份,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7件,调解成功114件,调解成功率97.3%。
乡村治理持续优化。深入推进“书记领航”项目,全面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组建综合执法党支部,挂牌成立龙海乡综合执法队,整合应急管理、道路交通、农林牧渔和县级执法部门下沉人员,组建一支38人专兼配备的综合执法队伍,落实先提醒后警告再处罚的“三单式”执法模式,“三单式”执法以来,发现交通运输、集镇环境、村容村貌等问题696余起,提醒警告教育553起,处罚143起。开展专业执法256起,下发停工通知书176份,进入结案审批程序149件,办理结案59件,真正实现多支队伍组合为一支队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所、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
纳入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4,41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3.40万元,占总收入的92.7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0.37万元,占总收入的7.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19.00万元,增长57.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8.63万元,增长46.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20.3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4,37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5.05万元,占总支出的49.23%;项目支出2,222.89万元,占总支出的50.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83.17万元,增长56.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1.32万元,下降8.15%;项目支出增加1,774.49万元,增长395.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决算,全部在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5.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2.8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2080799陆财社〔2023〕61号2020年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更新经费0.33万元;
2、 2049999陆财行〔2023〕210号2021至2022年度基层“平安细胞”创建以奖代补经费0.35万元;
3、 2130234陆财资源〔2023〕22号陆良县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0.35万元;
4、 2130234陆财资源〔2023〕10号2023年市级森林防火经费0.5万元;
5、 2080799陆财社〔2023〕63号2021年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更新经费0.69万元;
6、 2080201陆财社〔2023〕79号2023年民政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2万元;
7、 2079902陆财教〔2023〕167号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经费2万元;
8、 2130207陆财资源〔2023〕60号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34万元;
9、 2130234陆财预〔2023〕1号护林防火专项经费3万元;
10、 2130234陆财资源〔2023〕4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万元;
11、 2130505陆财农〔2023〕215号陆良县2022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龙海乡树搭棚村委会项目资金4万元;
12、 2130505陆财农〔2023〕215号陆良县2022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第一批龙海乡古都依村项目资金4万元;
13、 2130505陆财农〔2023〕208号龙海乡雨古村2022年第二批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5万元;
14、 2130599陆财农〔2023〕207号龙海乡大新村村委会石字坡产业发展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万元;
15、 2013202陆财行〔2023〕165号红旗村(社区)创建经费补助资金6.3万元;
16、 2010499陆财建〔2023〕94号2023年新入库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万元;
17、 2130504陆财农〔2023〕205号龙海乡核桃村2021年美好生活示范村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7万元;
18、 2130505陆财农〔2023〕217号陆良县2022年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第二批龙海乡古都依村委会项目资金8.6万元;
19、 2130599陆财农〔2023〕105号2023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万元;
20、 2130505陆财农〔2023〕208号龙海乡大新村2022年第二批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0万元;
21、 2130504陆财农〔2023〕205号龙海乡再邑村2021年美好生活示范村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0万元;
22、 2130505陆财农〔2023〕206号龙海乡大新村2022年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0万元;
23、 2130701陆财农〔2023〕74号龙海乡雨古中药材加工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
24、 2200199陆财资源〔2023〕73号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补助资金10万元;
25、 2296099陆财综〔2023〕5号2022彩票公益金资金10万元;
26、 2130126陆财农〔2023〕85号农村厕所革命管护资金10.63万元;
27、 2130122陆财预〔2023〕18号陆良县2023年核心烟区“156”示范工程村组工作经费12.05万元;
28、 2130315陆财农〔2023〕78号省级水利救灾资金16.95万元;
29、 2200104陆财资源〔2023〕64号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补助资金18万元;
30、 2296099陆财综〔2023〕2号2021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20万元;
31、 2130315陆财农〔2023〕84号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20万元;
32、 2130701陆财农〔2023〕12号一事一议综改项目资金20万元;
33、 2130505陆财农〔2023〕212号乡村振兴产业补助项目龙海乡当归育苗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3万元;
34、 2130599陆财农〔2023〕61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万元;
35、 2010699陆财预〔2023〕69号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5万元;
36、 2130504陆财农〔2023〕205号龙海乡树搭棚村2021年美好生活示范村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25万元;
37、 2130504陆财农〔2023〕144号龙海乡小新村整改调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29万元;
38、 2130505陆财农〔2023〕50号龙海乡大新村委会大新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万元;
39、 2296099陆财综〔2023〕3号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40万元;
40、 2296099陆财综〔2023〕7号2021年彩票公益金资金40万元;
41、 2130701陆财农〔2023〕235号陆良县一事一议综改项目资金45万元;
42、 2160299陆财金〔2023〕48号集贸市场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
43、 2130122陆财农〔2023〕226号陆良县龙海乡树搭棚村委会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
44、 2130504陆财农〔2023〕91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45、 2130199陆财农〔2023〕214号陆良县龙海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2021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0万元;
46、 2130504陆财农〔2023〕193号2021年美好生活示范村项目龙海乡大新村中央衔接资金75万元;
47、 2130701陆财农〔2023〕183号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80万元;
48、 2130209陆财资源〔2023〕60号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8.27万元;
49、 2130505陆财农〔2023〕91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万元;
50、 2130706陆财农〔2023〕36号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50万元;
51、 2130504陆财农〔2023〕57号省级财政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万元;
52、 2130504陆财农〔2023〕6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53、 2130504陆财农〔2023〕54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4万元;
54、 2010301陆财预自〔2023〕1号龙海乡人民政府单位资金284.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1.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5%。与上年相比增加1,186.93万元,增长4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决算,全部在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9%,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政府办公楼维修(护)等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20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无命案乡镇创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支出;
5.20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基层文化站基本运行支出;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以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7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13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综合执法队、乡村规划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12.213农林水(类)支出2,66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3%,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龙海乡双箐口农贸市场改造扩建项目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16.2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相关支出;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13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130.6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5.00万元;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灾害救助相关支出;
23.229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9万元,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3万元,决算为1.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92%,完成年初预算的2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6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08%,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9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3万元,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6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资金紧张,本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控制,并采取赊购方式。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49万元,下降9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下降74.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8万元,下降98.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资金紧张,本年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控制,并采取赊购方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全乡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7万元,比上年增加7.69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上年县级财政紧张,公用经费拨付不到位,导致以前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在本年度形成报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陆良县龙海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5,54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1.62万元,固定资产170.1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44,851.8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