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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县医疗保障局
  • 2024-10-24 08:34

监督索引号53032200576501000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形成全民参保大格局2024年1月2日,全县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缴费541223人,完成市下达参保任务数95.3%。88297特殊人群已进行标识并正常享受参保待遇。

2.精准管理医保基金收支,强化医保支撑和保障作用。截2023年12月底,陆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费收入21165.53万元,基金待遇支出12924.85万元,其他支出368.68万元。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32063.18万元,可用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共收到垫付的县外医保费用2265.13万元,共支付两定机构垫付的县外医保费用2108.1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收到垫付的县外医保费用595.26万元,共支付两定机构垫付的县外医保费用673.45万元。

3.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持续筑牢防贫保障网。截目前,全县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享受医疗保障待遇11.13万人次、报销金额3036.90万元,其中:门诊10.52万人次、379.12万元,住院0.61万人次、基本医保报销1706.30万元、大病保险338.54万元、医疗救助612.94万元,报销比例85.62%,2023年累计推送医疗费用个人自负超过8050元6423人,已纳入监测对象40人。

4.持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能。陆良县年内共完成乡镇卫生院打包基金动态调整4期,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就诊人次共261.57万人次,其中住院12.49万人次,门诊249.08万人次;完成打包资金拨付共30576.35万元,其中县级医疗机构拨付17116.96万元、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拨付6641.17万元、民营医疗机构拨付6818.22万元。

5.持续推进带量采购常态化,切实为参保患者减负。截至目前,陆良县已累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601个品种、医用耗材5大类,全县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使用中选药品407个品种、医用耗材5大类,2023年共完成采购金额6408.46万元,其中药品5227.13万元,医用耗材1181.33万元。按均降幅53%计算,可节约采购资金约3396.48万元。

6.持续推进智慧医保改革,实现“刷脸”看病在线结算。一是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51.97万人次,激活率达87.05%,县域内医保电子凭证运用率达100%,二是全面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通过逐年简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程序,切实破解异地就医备案难点堵点,目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完成63%以上,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线上可办率完成50%以上。

7.持续改善经办细节,医保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一是按照“综合柜员”改革要求,已规范化设置3个医保综合窗口。二是陆良县1个县级、11个乡镇、4家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已通过市级验收。三是高标准打造窗口硬件设施,年内在办事大厅设置母婴室、失物招领台、自助叫号机、开通医保业务语音导航、配置业务办理显示器、网上自助查询机等服务,切实把为民情怀转化为具体行动,把服务意识融入日常工作。

8.找准切入点,推进基金监管大提效。截至目前,基金监管科共下乡稽核、检查439次,已完成2023年度全覆盖检查任务的100%,追回、扣除违规占用医保基金1008.31万元,按照医保服务协议收取违约金14.11万元,合计扣除1022.42万元。联合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联合开展陆良县“体检式”住院和集采药品耗材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抽查病历300余份,追回违规资金7.95万元。

9.扣准关键点,推进基金监管大优化。强化结算审核,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打击大检查、大治疗、大住院和小病大治等违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审核全县协议医药机构163家,筛查违规数据95.91万条,复核全县医药机构违规申诉数据90.05万条,下发城乡居民审核决定书102份,审核拒付233.47万元。对审核结算46份智能审核决定书进行法审核,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议决定给出法审核意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陆良县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陆良县医疗保障局。

纳入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1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05万元,占总收入的98.9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1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50元,下降10.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50元,下降10.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1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85万元,占总支出的58.79%;项目支出377.79万元,占总支出的41.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3.13万元,下降10.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3.95万元,下降30.27%;项目支出增加130.82万元,增长52.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以及项目数量增加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8.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5.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7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资金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及健康奖励支出。

2、无主体企业大病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支出37.0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改制企业职工缴纳大病保险单位部分。

3、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74.4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县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支出。

4、单位自有资金支出15.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经办机构专项经费支出5.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45.5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经办标准化建设、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0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0%。与上年相比减少106.50万元,下降10.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37万元,无主体企业大病保险单位部分37.0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2.73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4.49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467.4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紧张,单位严格控制支出,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紧张,单位严格控制支出,导致支出决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13万元,比上年增加5.04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障改革持续进行,业务量增加,对应支出增加。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及印刷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陆良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6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46万元,固定资产42.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补贴(项):指1998 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陆良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20057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