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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县公安局
  • 2024-10-23 08:47

监督索引号53032200131201000

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陆良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良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章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有关情况和报送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

3.组织侦办有组织犯罪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证券和期货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承办本县公民出入境受理、审核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各级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信息资源业务数据库,为公安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检测提供保障。

9.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和执法活动。

11.领导和管理全县禁毒工作。侦办全县重大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贯彻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的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加强驻陆武警、消防现役部队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依法做好消防监督指导工作。

14.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开展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干部人事等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县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县委“争当先锋 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两区一基地”建设等中心工作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维护“三安”、强化“三支撑”、抓好“三服务”工作重点,狠抓“七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三防”、“雷霆2023”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歼击1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打防管控治建”各项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各类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全县未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逻特警大队、环食药侦大队、中枢派出所、同乐派出所、板桥派出所、三岔河派出所、马街派出所、大莫古派出所、召夸派出所、小百户派出所、芳华派出所、活水派出所、龙海派出所、机场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陆良县公安局。

纳入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2人。其中:行政编制4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6人(离休0人,退休96人)。

年末其他人员5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5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8人。

车辆编制65辆,在编实有车辆6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25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8.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4.22万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1.68万元,增长2.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3.07万元,增长2.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8.61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基本支出拨款较上年增加本年度曲靖市公安局划拨工作经费及烟草公司划拨款项较上年增加,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5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7.71万元,占总支出的82.32%;项目支出1,991.01万元,占总支出的17.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8.89万元,增长2.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9.46万元,增长4.15%;项目支出减少50.57万元,下降2.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基本支出拨款较上年增加,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67.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54.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1.0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4.5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86.0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2、业务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57.45万元,主要用于维持业务办公区正常运转包括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方面支出;购买民警职工及辅警执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出;其他开展各项公安工作所需的相关支出。

3、遗属补助资金项目支出9.7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解决遗属生活困难支出;

4、抚恤资金项目支出93.89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5、监管场所医务室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卫生保障支出;

6、看守所安全隐患整改专项经费项目支出34.50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安全隐患整治支出;

7、其他项目支出1,401.4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公安业务、购置公安装备及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专项支出,具体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属上级保密部门认定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9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3%。与上年相比增加243.31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基本支出拨款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0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9,21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2%。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公安事务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7,263.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及部门日常运转支出。

204020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9.83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021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18.83万元,主要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1,226.0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加强社会面管控的必需支出。

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52.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工作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9902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7.55万元,主要用于对涉法涉诉案件困难当事人的救助。

2049999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5.20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3.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统筹退休费发放。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6.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工的养老保险。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工的职业年金。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3.59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34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15.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52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2.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75万元,决算为19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26万元,决算为190.9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75万元,支出决算为19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26万元,决算为19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经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46万元,下降13.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46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以来,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经费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62万元比上年增加33.26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本年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在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陆良县公安局资产总额7,503.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1.94万元,固定资产6,089.2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91.28万元,无形资产11.1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8.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0.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00平方米,账面原值41.29万元;处置车辆41辆,账面原值417.0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0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费用。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陆良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22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