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101000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工业、休闲旅游业、都市型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绿色高端高效经济体系。
4、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护水、护河、护山、护林、护地、护环境的“六护”机制。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9、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0、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1、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立足芦笋、藜蒿、蚕桑、蔬菜、莲藕、茭爪、茨菇、食用菌“一笋一蒿两叶一藕一爪两菇”特色产业优势,积极整合紫溪湿地田园综合体着力发展以观光农业、休闲旅游、乡村旅游等为主的高原水乡核心区,大力发展高原生态特色产业,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0万亩,建成优质水稻4.5万亩、蔬菜5.5万亩和年出栏生猪28万头。深入推进城乡综合建设管理,完善镇村规划体系,进一步压实“街长制”、“路长制”责任,大力整治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提升,积极争取“一水两污”建设,新建1个垃圾焚烧厂,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全面确保信访总量大幅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2023年总体目标为农村经济总收入增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10%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9%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财政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纳入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4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7,23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4.98万元,占总收入的92.6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8.54万元,占总收入的7.3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34.50万元,增长24.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5.96万元,增长17.24%,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和美乡村、十百千项目、美好生活示范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水利救灾项目、彩票公益金项目、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增加所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448.54万元,增长560.68%。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部门决算取数包含了单位自有资金,而上年度公包含预算资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7,48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4.09万元,占总支出的60.57%;项目支出2,952.05万元,占总支出的39.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67.12万元,增长30.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3.41万元,增长18.67%;项目支出增加1,053.71万元,增长55.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和美乡村、十百千项目、美好生活示范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水利救灾项目、彩票公益金项目、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增加且本年度部门决算取数包含了单位自有资金,而上年度公包含预算资金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4.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3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4.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2.0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55.24万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6.8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水两污污水处理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太平社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2、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太家头村委会道路建设;
3、防汛、抗旱项目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抽水电站的建设及管网的铺设;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2,189.7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
5、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支出107.50万元,主要用于赵家沟道路建设、大坝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及清河四位一体项目建设;
6、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27.00万元,主要用于三岔河社区户外体育运动场所建设、太家头村委会、太家头六七组、摆羊河村委会、万清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7、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96.81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灾害救助、残疾人文化进家庭补助、耕地流出整改、经济普查、新入库项目前期工作及厕所革命奖补资金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5%。与上年相比增加825.71万元,增长14.47%,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和美乡村、十百千项目、美好生活示范村、农村完善基础设施、水利救灾项目、彩票公益金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主要用于支付镇人大、党委、政府、财政所等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政府办公楼维修(护)等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全镇安全检查方面的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基层文化中心基本运行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8%。主要用于社保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职工养老保险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综合执法队、村镇规划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49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7%。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灾害救助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决算取数只能取到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未包含单位自有资金列支的“三公”经费,而本年度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01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51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5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决算取数只能取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未包含单位自有资金列支的“三公”经费,而本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各项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车辆相关经费由单位自有资金支付。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1万元,比上年减少16.03万元,下降20.7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用于行政人员的各项费用有所减少所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正常运转所列支的各项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陆良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5,428.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8.34万元,固定资产473.8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3,855.8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3平方米,账面原值46,792.1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14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板桥镇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全镇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