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陆良县城乡客运市场
发展改革方案》的通知
陆办通〔2024〕29号
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县直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陆良县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陆良县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方案
为促进全县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升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邮政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精神,结合陆良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及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全县城乡客运市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均等化水平、优化供给模式、构建长效机制、促进产业融合为重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县“两区一基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公共公益属性,立足为民便民服务,城乡融合发展“一县一公交”。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加强城乡联动,有序衔接,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整合资源打造“一县一公交”,坚持“公车公营”(即车辆全部为公司所有,不得以任何形式挂靠经营)的经营模式,切实提高集约化、组织化水平。
2.坚持政府主导,政策保障,企业实施。政府主导确定城乡公交经营实施主体,负责加强对城乡公交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公交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平稳有序推进。
3.坚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线路、不同群体的发展条件和需求特征,探索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经营模式和推进路径,两年内逐步完成全县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工作。
4.坚持布局合理,规范管理,便民利民。以“便民公交、全域公交、绿色公交、智慧公交”为目标,把公共交通的建设、管理放在优先位置,坚持城乡联动,有序衔接,构筑运力布局合理、站点设施配套、道路畅通、车况良好、价格实惠的城乡公交网。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客运营运体制改革
1.确定“城乡公交一体化”经营主体。综合考虑营运企业规模经营、安全管理、经营管理、营运组织、服务能力等因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标计算方法》有关要求确定经营主体。负责城乡一体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提高全县客运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线路许可给新确定的经营主体,由新的经营主体依据《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曲靖市道路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交发〔2023〕21号)精神,对原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并整合现有城市公交线路,开通城乡公交线路,实现城乡客运有效衔接。每次许可公交线路经营期限为4年,未获得新一轮许可的,不再从事公交客运,原运营车辆退出客运市场。
2.依法依规规范现有经营者退出机制。停止对县内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的新增审批和报废更新,现有公交线路许可经营年限到期后不再延续许可。原则上对现有车辆到期报废后自动退出客运市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未到期需提前退出客运市场的按剩余许可年限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现有从业人员实行优先录用,促进其转岗再就业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其稳定有序退出市场。新确定的营运企业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具体完成对现有农村班线、城市公交经营者的有序退出。
3.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县公安、交通、运政、信访等有关部门要对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舆情进行科学研判,制定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工作稳控预案,明确防控责任和措施。对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梳理,积极化解矛盾问题,解决合理诉求;在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过程中,发生聚众闹事、停运罢运等扰乱工作秩序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统一行动、相互配合,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二)构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务系统
1.同步建设配套设施。严格按照公共交通配建标准,加快城乡公交调度中心、停车场、首末站以及停靠站建设,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换乘便捷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新建道路、各类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配套的公共交通场站要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2.合理布局城乡公交线路。坚持城乡一体,合理布局城乡公共线路,在基础设施条件允许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有序开通城乡公交,鼓励毗邻县间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在客流相对较少的地区,进一步优化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客运服务,完善城市、城乡、镇村、村村四级客运公交网络,逐步完成“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
3.完善客运出行服务系统。客运企业依规开展县内包车客运业务,推进包车运力投放实行市场调节。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务工、赶集、农忙、假日探亲、学生运输等需求,通过加密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开行定制客运线路、提供包车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式出行需求。
4.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对公交线路进行优化调整,选择适当的车型和灵活的运营模式,形成普通公交、专线公交、小型公交、区域公交等多层次运营结构。加快车辆更新改造和升级步伐,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排放标准低的老旧车辆,积极推进纯电动新能源车辆在公交行业的应用。
5.打造集约共享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邮政、供销、旅游、商务等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各类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城乡运输发展新模式。加强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服务标准衔接,在保障农村旅客乘车需求和出行安全的前提下,推广应用客货兼顾、经济适用的农村客运车型,鼓励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满足农产品进城和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双向流通需求。
6.推广智慧绿色的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移动便捷支付,逐步实现站点班次“一键可查”、车辆位置“一键可知”、预约服务“一键可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乘车服务,按照“客货邮”融合发展及“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及要求,推动实现城乡客运、物流配送、旅游服务等信息融合共享。
(三)健全安全可靠的运营管理体系
1.理顺机制体制,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客运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由应急、交通、运政、交警、城管、属地乡镇(街道)共同负责的运营线路联合审批机制。曲靖市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陆良交通大队(机构改革完成前为曲靖市陆良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城乡公交行业监管执法,县交警大队负责城乡公交行业安全运营监管,依法依规加强城乡公交车辆安全监管。
2.依靠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管理。逐步建设标准符合行业管理要求和智慧交通发展需求的智能公交运营调度系统,实现企业日常监管和生产调度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逐步推行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驾驶辅助系统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探索通过视频信息共享统筹开展路况巡查等工作。
3.健全管理制度,搞好服务综合评价。建立对城乡公交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价体系,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给予运营补贴、企业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和“星级评审”、违规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加强对城乡公交服务人员的管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四)加强政策扶持
1.建立公共财政补贴补偿制度。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落实城乡公共交通行业补贴政策,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对实行低票价、承担减免票等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企业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新增公交线路等方面的投入,给予必要的补贴。
2.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免征公共交通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征或者免征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和中央财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向城市公交营运车辆倾斜等规定。对符合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城乡公共交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经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
3.落实公共交通用地有关政策。城乡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充电站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提出意见,自然资源部门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
(五)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9日)。召开发展改革动员会议、协调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统一各方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充分调研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出台陆良县客运市场发展改革指导性文件。
2.体制改革阶段(2024年3月1日—6月30日)。确定经营主体,规范现有经营者退出机制,解决现有农村班线经营者的补偿及赔偿,解决合理诉求,确保其稳定有序退出市场,保障客运市场改革顺利实施。
3.发展规范阶段(2024年7月1日—12月31日)。处理好经营体制改革的后续问题,启动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便捷的基础设施网络,督促保障新确定的经营主体按照新的经营模式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文明服务,构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务系统,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关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客运市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对接各项工作,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行动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陆良县客运市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制定细化对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对客运市场改革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影响工作顺利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责任倒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陆良县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陆良县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冯建磊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平俊林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安良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易俊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侍月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云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玉洁县政府办公室督察员
孙国良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翔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黎贵祥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许永良 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 俊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陆良大队党支部书记
韩正坤 县司法局法制科科长
高宏宇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王加万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客管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8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主任由平俊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安良、侍月鹏、孙国良、李俊同志兼任,成员为高宏宇、王加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按时推进,确保运营秩序良好。
二、各专项工作组
(一)群众工作组:由易俊峰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过程中群众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及时发现并疏导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矛盾。
(二)宣传引导组:由张云江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广泛宣传客运市场发展改革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分析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情报信息研判组:由黎贵祥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城乡客运市场改革期间有关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研判,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信访处置组:由许永良同志担任组长,负责改革期间信访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各方动态,做好信访答复,积极应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信访上访处置。
(五)正常运营工作组:由孙国良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做好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期间运力调配等工作。
(六)执法处突组:由侍月鹏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过程中的执法、处突工作,严厉打击并处置改革中停运罢运、聚众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等突发事件。
(七)督促检查组:由王玉洁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对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
(八)法务指导组:由韩正坤同志担任组长,负责参与领导小组重大决策,保证改革程序合法、合规,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所需工作人员由各组负责人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工作,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工作交接,根据专班工作安排,及时到岗开展工作。
(二)领导小组不代替各单位法定工作职责,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有关工作,合力推动城乡客运市场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各专项工作组有关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出现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由原单位限时召回并选派其他人员到岗,造成影响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等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