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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 县审计局
  • 2024-05-08 10:18

陆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陆良县审计局自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6月20日,对陆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陆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建于2004年8月,为陆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内设4个职能科(室),下设事业单位1个:陆良县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公益一类股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员7名。下设公司一个:陆良县锦云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部门财务收入435 179 041.88元,其中:2022年陆良县财政局下达陆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2 440 718.33元(实际拨款为435 159 041.88元),预算调整增加432 738 323.55元,年末决算为435 343 979.91元。

决算报表反映部门总收入435 179 041.88元(财政拨款435 159 041.88元、其他收入20 000元)。

2022年部门总支出435 343 979.91元(其中:基本支出1 982 344.97元,占总支出的0.45%;项目支出433 185 586.91元,占总支出的99.5%),比上年支出313 885 641.7元增加了121 458 338.21元,增长38.69%。

2022年,园区112户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82亿元,同比增17.7%;主营业务收入174亿元,同比增1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6亿元,同比增13.2%。

审计结果表明,陆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真实。会计处理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较好。经费支出遵守了相关规定,真实、合法、完整,专项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无截留、挪用现象,达到预期效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涉及资金3584元,其中:3240元应当在“会议费”科目核算,被列入“办公费”科目进行核算,344元,应当在“公务接待费”科目核算,被列入“办公费”科目进行核算;多计伙食费结余784.1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陆良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陆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范处理会计事项,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同时建议陆良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使单位财务核算进一步完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建议已采纳。

陆良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陆良县审计局于20231月至3月,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生源规模为879人;学费、住宿费、生均拨款收入1589.17万元;在编教职工人数114人,支出总额1396.67万元;经费来源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审计结果表明: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从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日常管理层面制定了相关制度。近三年学校资产规模逐步扩大,招生人数稳步上升,整体发展持续向好。但此次审计也发现,在职教资金投入、专项资金使用、保障学生利益、教师经商办企业、资产管理、食堂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职业教育资金投入不足

1.截至2022年末县级财政未及时足额配套中等职业教育资金17.33万元,其中,免学费15.71万元,助学金1.62万元。

2.截至2023年1月末,县级财政未拨付职业技术中学中等职业教育资金12.88万元。

3.陆良县财政滞留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50万元。

(二)挤占职业教育专项资金

1.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挤占2020至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0.99万元用于支付义务教育阶段费用。

(三)侵害学生利益方面的问题

1.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助学金应助未助建档立卡特困学生1人

(四)未经批准违规经商或兼职问题。

1.教职工未经批准违规经商1人

(五)资产管理不到位

1.2018年6月—2022年年末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校舍、食堂修缮、改扩建739.80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

2.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校园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拨付工程进度款及预留质保金。

(六)违反招生十严禁规定

1.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拨付各初中学校2019-2020年春季招生兑现110.9万元

(七)食堂管理方面

1.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9月-2021年7月学校在食堂挂账餐费17.82万元未在财务账反映,2019年9月-2021年1月食堂承包费10.5万元收支未入账。

2.2021年8月—2022年12月代收食堂办卡工本费6.90万元收支未入账。

3.2021年8月—2022年12月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3任出纳将学生就餐充卡资金243.19万元公款私存。

(八)其他问题

1.截至2022年年末,往来款项246.90万元未及时清理、结算,长期挂账。

2.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违规出借财政资金6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陆良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移送处理书。针对2022年末县级财政未及时足额配套中等职业教育资金17.33万元、截至20231月末,县级财政未拨付职业技术中学中等职业教育资金12.88万元,要求陆良县财政局应严格按照上述分担比例,尽快配套并及时拨付相关资金;陆良县财政滞留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50万元,要求陆良县财政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拨款计划,确保有计划拨付专项资金。针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挤占2020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0.99万元用于支付义务教育阶段费用,要求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应及时调整相关账目,归还资金原渠道;针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助学金应助未助建档立卡特困学生1人,要求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应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认定及资助政策;教职工未经批准违规经商1人,审计组将该问题给予移送陆良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处理;针对20186—2022年年末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校舍、食堂修缮、改扩建739.80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要求及时与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接,进行账务处理;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校园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拨付工程进度款及预留质保金,要求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应引以为戒,加强工程款项拨付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付各初中学校20192020年春季招生兑现110.9万元,要求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应规范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要求;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20179-20217月学校在食堂挂账餐费17.82万元未在财务账反映,20199-20211月食堂承包费10.5万元收支未入账,审计组将该问题给予移送陆良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处理;20218—2022年12月代收食堂办卡工本费6.90万元收支未入账,要求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真实反映食堂收支情况;针对20218—2022年12月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3任出纳将学生就餐充卡资金243.19万元公款私存,审计组将该问题给予移送陆良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处理;截至2022年年末,往来款项246.90万元未及时清理、结算,长期挂账,要求陆良县职业技术中学应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针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违规出借财政资金60万元,要求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督促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尽快收回出借资金。

针对存在的问题,陆良县审计局建议:一是陆良县财政局应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地拨付中等职业教育资金;二是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全面排查教师队伍中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规律和成因,完善机制;三是督促学校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四是陆良县教体局应及时排查下属学校食堂管理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规范食堂财务管理;五是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应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六是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七是按要求设银行、现金日记账,对学生充卡收入做到日清月结,杜绝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的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其提供的整改资料,整改情况如下:针对2022年末县级财政未及时足额配套中等职业教育资金17.33万元、截至20231月末,县级财政未拨付职业技术中学中等职业教育资金12.88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已及时拨付,完成整改;陆良县财政滞留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50万元,该问题属持续整改类,目前正在整改中;针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挤占2020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0.99万元用于支付义务教育阶段费用的问题,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已及时调整相关账目,完成整改;针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助学金应助未助建档立卡特困学生1人,学校已将资金补助到位,完成整改;针对教职工未经批准违规经商1人的问题,审计组将该问题给予移送陆良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处理,学校对该教师进行了谈话并注销了相关企业,完成整改;针对20186—2022年年末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校舍、食堂修缮、改扩建739.80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学校报告厅维修改造建设36.96万元结算审计报告未出未入,其余702.84万元已全部入账,部分已整改;针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校园维修改造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拨付工程进度款及预留质保金的问题,学校完善了相关制度,完成整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拨付各初中学校20192020年春季招生兑现110.9万元,学校已在今后招生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完成整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20179-20217月学校在食堂挂账餐费17.82万元未在财务账反映,20199-20211月食堂承包费10.5万元收支未入账,审计组将该问题给予移送陆良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处理,完成整改;20218—2022年12月代收食堂办卡工本费6.90万元收支未入账,已及时入账,完成整改;针对20218—2022年12月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3任出纳将学生就餐充卡资金243.19万元公款私存,审计组将该问题给予移送陆良县教育体育党工委处理,完成整改;截至2022年年末,往来款项246.90万元未及时清理、结算,长期挂账,学校已对相关款项进行清理,完成整改;针对陆良县职业技术学校违规出借财政资金60万元,已收回出借资金,完成整改。

陆良县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陆良县审计局于20234月至6月,对陆良县司法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2年陆良县司法局预算收入91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75万元,其他收入29.51万元;支出决算数90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35万元,项目支出80.52万元;本年结余15.3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陆良县司法局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调整预算和办理决算,各项账务收支基本真实、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商品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未细化、超预算列支,扩大开支范围支付驻村工作队员补贴,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购入固定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且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公证处接待报销不规范,工会经费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且大额现金开支,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2年商品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未细化、超预算列支2.81万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付驻村工作队员补贴0.94万元。

(三)2020年房租收入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会计核算不规范。

(五)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2.74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2.23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六)2022年公证处公务接待22次1.44万元不规范。

(七)机关工会经费未设置会计账簿且大额现金开支8.96万元。

(八)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九)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仍未整改5.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陆良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未细化,超预算列支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预算编制,细化预算,不得超预算列支;对扩大开支范围付驻村工作队员补贴的问题,要求涉及人员及时清退到单位账务管理,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2020年房租收入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下达审计决定书,要求及时上缴县级财政;对会计核算不规范,要求其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证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对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2.74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2.23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要求将上述资产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纳入资产管理核实,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在以后的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对2022年公证处公务接待221.44万元不规范,要求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机关工会经费未设置会计账簿且大额现金开支8.96万元,要求及时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加强对现金及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加强经济风险防范,出纳必须由本单位职工兼任;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仍未整改5.8万元,下达审计决定书,要求及时上缴县级财政。

针对存在的问题,陆良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单位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管理。二是做好单位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工作。三是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是提高财经法纪意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陆良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其提供的整改资料,整改情况如下:对预算未细化,超预算列支的问题,在今后应严格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完成整改;对扩大开支范围付驻村工作队员补贴的问题,涉及人员已及时清退并交入单位账户管理,完成整改;对2020年房租收入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已上缴县级财政,完成整改;对会计核算不规范,今后严守会计法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整改;对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2.74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2.23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已进行账务处理,完成整改;对2022年公证处公务接待221.44万元不规范,今后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完成整改;对机关工会经费未设置会计账簿且大额现金开支8.96万元,已按要求设置会计账簿,杜绝现金支付,完成整改;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陆良县司法局已按要求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并调整了在职在编人员担任出纳,完成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仍未整改5.8万元,已上缴县级财政,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