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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一季度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陆政办通〔2023〕4号)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3-04-28 15:00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3季度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

发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陆政办通〔2023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现将2023季度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2023季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05条(详见附件1其中,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95条(详见附件2

(二)县人民政府网站来信回复情况

2023季度,受理群众网上来信6件,限时回复6件,限时回复率100%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2023331日,对全县登记备案的22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0个,总体合格率100%。其中,政务微博2个,合格率100%;微信公众号16个,合格率100%;抖音短视频3个,合格率100%;今日头条1个,合格率100%

(四)政策解读检查情况

2023年一季度,陆良县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的政策性文件2件,同时公开政策解读材料2,发布总体合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对发布的信息内容和转载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审核把关流于形式,仍会出现“陆良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群”里经常提醒的表述错误。

少数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不到位,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常常需要提醒才更新;个别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报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强化内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信息正式上网之前,认真填写《陆良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详见附件3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及错字、多字、漏字等问题。同时,各政务新媒体单位要加强信息发布协同联动,加大力度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等有关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提升政务新媒体监管质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开办政务新媒体的,要加强规划设计,理性开发,确保实用管用。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只开办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对同一平台上开办有多个账号的,应清理整合;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应及时清理优化,确属无力维护的予以关停,杜绝出现“开而不管”“不务正业”“僵尸”“空壳”等问题。政务新媒体的开办、变更、关停、注销应于7个工作日内填写《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4)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备。禁止任何个人以单位名义开办政务新媒体。

(三)其他事项。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单位有新变更的内容保障员及时用微信扫码加入“陆良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群”见附件5),并于426日之前将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联系表(详见附件6)电子版报送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

附件:1.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2023季度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

2.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季度信息发布情况统计

3.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

4.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5.“陆良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群”二维码

6.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联系表

附件1-6点击下载.docx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