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陆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事项梳理工作,梳理形成了《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为便于县直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9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并要求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据本次公布的州市级和县级负面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地负面清单,对于场地能满足要求、进驻后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事项的,不列入本地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对于本地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要一体编制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据此,陆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对照《云南省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结合工作实际,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形成《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二、主要内容
(一)编制并公布负面清单。严格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云南省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地负面清单,对于场地能满足要求、进驻后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事项的,不列入本地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
(二)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原则上于2024年3月底前将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三)推行进驻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原则上于2024年3月底前将进驻事项全面纳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优化并动态调整更新陆良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不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完善综合窗口及派驻人员授权机制,加快推动进驻事项委托、授权工作。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能办。县直有关部门和驻陆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综合窗口委托、授权和“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落实的指导监督,加快推动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四、专业术语阐述
(一)政务服务负面清单:指各部门(单位)在履行政务服务审批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按其职能建立非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二)综合窗口:指将按业务分设的窗口事项整合到一个窗口,群众办事不再需要到审批和服务部门(单位)多个内设科室或多个部门(单位)间来回跑,只需到综合窗口提交资料,就可办理所有业务。
(三)首席事务代表:指各进驻部门(单位)向派驻人员充分授权,授予本部门(单位)首席事务代表相应的审批和管理权限,由其代表单位直接履行审批和管理职责。
(四)即办事项:是指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审批事项。
(五)承诺办结事项:指受理后,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办结的事项。
(六)收件即受理:指在保持部门(单位)职能不变的基础上,由各审批服务部门(单位)授予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初审受理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