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中共陆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建议,陆良县审计局于2022年10月,对陆良县三岔河镇水阁村委会2016年1月至2022年9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水阁村委会隶属陆良县三岔河镇,距县城8公里,下辖4 个自然村,17 个村民小组,水阁村委会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共9人,村党总支下设10个党支部,党员149人,全村 2409 户 7619 人,耕地面积5344 亩,主要以种植、养殖为主。
审计结果表明:三岔河镇水阁村委会统管财务账财务管理上,基本遵守了相关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基本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也存在着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长期以来,村委会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在财务管理上,缺乏严格的约束机制,在统管财务账外,账外设账,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套取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私存私放、套取集体资金,违规设置小金库。
(二)2012年至2022年9月水阁村委会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给个人1 016 785元。
(三)水阁村委会使用“小金库”资金付三岔河镇人民政府站办所有关人员32 800元。
(四)水阁村委会使用“小金库”资金付水阁小学两次打篮球费用17 000元,且水阁学校都未入学校财务账。
(五)扩大开支范围,违规使用“小金库”资金20 000元购买应收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
(六)2011年至2021年水阁村委会收陆良县灌区管理局收水费手续费35 414元未入村委会统管财务账,全部发给个人(支出35 617元,超支203元)。
(七)村委会领导以“办事”的名义从“小金库”领取资金219 873元。
(八)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
(九)违规坐收坐支现金155 662.06元。
(十)未经“四议一审两公开”发放补贴。
(十一)入账不及时。
(十二)2016年至2018年使用三联单收入土地承包费未入村委会及村小组统管财务账,坐收坐支。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陆良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水阁村委会私分的“小金库”资金已进行了清退、收缴并将以上涉及“小金库”的问题向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陆良县监察委员会进行了移送,目前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陆良县监察委员会正在查实、处理中。
针对发现的问题,陆良县审计局建议:(一)村委会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财经法纪观念,增强财经制度、财经纪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要对国家财经纪律、财经制度存有敬畏之心;(二)陆良县三岔河镇党委、政府应进一步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督促村民委员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 》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工作;(三)三岔河镇经管站要加强对会计法、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农村财务核算水平,确实加强对各村委会财务的监管,完善会计凭证基本要素,杜绝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财务核算不细,财务状况反映不真实以及坐收坐支现金等问题的存在,使村委会财务核算进一步完善。制定一个确实、可行的加强监督、管理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使各村委会的财务管理有章可行,规范运行;(四)三岔河镇经管站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委会报账单据的审核工作以及加强对各村委会会计基础性财务工作的指导,杜绝村委会坐收坐支现金、收入不入账、设“小金库”、套取资金私分等情况的发生,保证村委会财务真实、完整。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三岔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水阁村委会及其涉及人员按陆良县审计局审计决定(陆审财决〔2023〕1号)积极进行了款项清退,清退款合计869 180.5元已缴入三岔河镇财政所,并于2023年5月5日针对水阁村委会存在问题,专题研究印发了《三岔河镇农村集体资金 资产 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规范工作,坚决杜绝水阁村委会存在问题的再出现。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召集全镇各村委会书记(主任)、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知识水平,提高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认识,加强对村级、小组人员进行政策水平培训和岗位职责培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