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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到全县各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共同研究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
简化流程,提升服务。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进一步简化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证明材料,确保一次性交通补助应发尽发。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或省外务工地村(社区)证明、省外务工地缴纳水电费证明、省外务工地暂住证、省外务工地租房合同(协议)、省外往返实名制车票9项证明材料中任何1项就可申报。
专题研究,整体推进。召开全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推进会,会上详细讲解了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对象、条件、标准、步骤、所需材料等事项,通报了全县各乡镇(街道)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进度情况,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宣传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提高脱贫劳动力对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知晓率,“线上”“线下”齐发力,方便快捷,极大地方便了脱贫人口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