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陆良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社会监测。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县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陆良县委、陆良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收集、整理本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二)完成市统计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陆良县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老干、群团、机关自身建设等日常运转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及改革方案;审查和审批地方、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及统计标准;负责组织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系统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资格考试及申报、统计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人员各类考试工作,组织全县有关统计人员进行计算机培训和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统计网络安全管理,网络设备管理维护;承担普查、重大行业调查数据处理任务。
(二)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科。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实行统一核算;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非公经济和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派生行业增加值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工业和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统计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定期发布能源监测预警和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编制能源平衡表;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小微企业抽样抽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建筑企业生产经营和房地产企业投资、经营等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经济贸易和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房地产开发业和金融业以外的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人口就业和社会科技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工资统计、就业、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组织有关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开展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乡(街道)建制镇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办公地址:陆良县东门街23号政府大院内陆良县统计局
四、办公电话:0874-6222442
五、电子信箱:llxtjj@163.com
六、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七、负责人姓名:李红兴(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