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陆良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陆良县城区厨余垃圾管理办法》(陆政办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有关部门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就《办法》出台背景、目的、依据、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等以问答形式解读如下:
一、问:《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答:县城区现有餐饮单位1600余户,日产厨余垃圾近24吨。目前,县城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收集、运输、处置体系不健全,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责任不明等问题。2022年3月3日,《曲靖中心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出台实施。2022年10月31日,《陆良县城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5年有效期满。
为加强陆良县城区厨余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2022年9月县城乡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以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安排,牵头代起草《办法》。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定《办法》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后,报2023年5月15日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统一登记、编号、公布和备案。
二、问:《办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用《曲靖中心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条款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有哪些?
答:《办法》共23条,不分章节,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如下:
(一)明确政府职责。规定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食用油和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和体系,防止以厨余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和食品流通市场;强调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配合城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明确城乡综合管理部门是厨余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发改、卫健、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等部门协同组织实施。
(三)明确餐饮行业协会职责。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广厨余垃圾处理的新技术、新方法。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四)明确厨余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及权利和义务。规定从事城市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应当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置。
(五)明确厨余垃圾处理费缴纳。规定个人、单位城市厨余垃圾处理费的缴纳义务,城市厨余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
(六)明确城市厨余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管理方式和条件。从事城市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城乡综合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择优选取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开展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协议,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行政许可审批按照《陆良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执行。
(七)明确城市厨余垃圾监管途径。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通过翻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现场核定等方式,加强对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厨余垃圾管理相关信息。
(八)明确适用范围。按照《陆良县加快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规定乡镇(街道)根据行政职权,结合地方实际,可参照《厨余垃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县城规划区范围以外辖区内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餐饮企业、工厂等集中供餐单位的厨余垃圾实施管理。
四、《办法》的执行范围是什么?
答:执行范围为陆良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和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五、《办法》的执行期限是几年?
答:《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