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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矿产资源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全体会议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18-12-26 16:21

1221号,我县召开矿产资源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审议了相关事项。

县委副书记、县长胡选坤,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海荣,副县长郭华明以及40余家矿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陆良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集中开采区调整有关事项,中枢镇松山页岩采矿场完善相关部门手续后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事项。

胡选坤要求县直有关部门和全县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加大集中整治工作推进力度,针对重点区域和敏感节点,不等待观望、不消极应付,严格按照全县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整改推进。要把握时间节点,限期在1230号之前再次发出停电、停止民用爆破物品供应通知和有关法律文书,确保有关工作程序合法合规。对要关闭的矿山由县直有关部门牵头,矿山所在乡(镇)、街道制定出明确具体的方案,采取断电、断路、断水等措施,联合执法强力推进,拆除矿山生产设施,注销相关证照,确保如期完成停产整顿工作。对需要排险的非煤矿山,县安监局要牵头聘请第三方机构实地查看,结果报县矿委会同意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科学制定排险方案,统筹进行排险工作。各乡镇要在1230号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制定出历史遗留矿山和已关闭的矿山复垦复绿工作方案报县矿委会审核,并于2019130号前均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工作。

胡选坤强调,县矿委办要加大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积极督促各级有关部门落实部署要求到位、人员保障到位和工作措施到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与县直有关部门沟通、互相支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脱管漏管、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问效,推动全县非煤矿山转型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据悉,今年以来,我县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整治、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目前,全县95个非煤矿山中,已关闭26个,正常生产的7个,对剩余的62个非煤矿山共计发出停电和停止民用爆破物品供应函52份,责令整改通知17份。

(县文体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