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陆良县审计局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0月,对陆良县2020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陆良县2020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共130个单项工程,覆盖全县128个行政村,建设项目主要为行政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亮化、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村级卫生所修缮、广播系统建设、村内公共文化展板制作、村内饮水工程、村内排污管道建设等工程项目。项目计划下达资金为10699万元,该项目2020年4月10日开工,2020年7月20日竣工,项目完成总投资12683.79万元,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陆良县2020年度农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基本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基本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无招标控制价,招投标程序不严,事后补办行为;部分项目存在擅自改变已批准的实施方案,高估冒算工程量,高计主材价格,竣工结算超预算;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规范、不完善,部分工程项目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03.43万元。
(二)部分项目存在擅自改变经批准的实施方案。
(三)建设单位现场签证审核不严,部分项目高估冒算工程量,高计主材价格,竣工结算超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规范、不完善。
(四)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不严,事后补办。
(五)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签证列式数据与原始记录不一致。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陆良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并调整相应多计工程款及会计科目,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擅自改变经批准的实施方案,导致项目投资增加的问题,要求陆良县乡村振兴局,按照上级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下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提出申请报告,经上级立项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批复变更方案实施;对于建设单位现场签证审核不严,部分项目高估冒算工程量,高计主材价格,竣工结算超预算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要求陆良县乡村振兴局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建设进度及投资规模,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资金需求编制,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总投资规模、范围和标准以内。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合同事前管理,严格按合同执行,确保合同的严肃性,对建设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调整相应多计工程款及会计科目。二是对部分项目未取得相关批准即开工建设,要求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严格执行现场签证制度,确保工程量准确,杜绝高估冒算现象;对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签证列示数据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内业资料管理,认真核对,确保项目内业资料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四是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审查,使项目实施方案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五是积极完成项目的后期管理和收尾工作,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和竣工资料归档整理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陆良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陆良县乡村振兴局已调整了结算;对擅自改变经批准的实施方案问题,陆良县乡村振兴局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调整了相关实施方案;对现场签证,工程量计算不准确,高估冒算现象;内业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签证列示数据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的等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内业资料管理,认真核对,确保项目内业资料记录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