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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民政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救助保障标准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县民政局
  • 2022-06-29 10:33

陆良县从7月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救助保障标准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614日,曲靖市民政局曲靖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21年的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2022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21年的每人每年47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343元。

2022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10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仍按照上一年度标准执行,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统一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835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418元,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251元。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统一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151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88元,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5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2022年,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990/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290/人·月。

陆良县民政局将精心组织做好提标工作,确保此次提标工作顺利完成。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同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最迟于6月底前完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提标情况。

新执行标准将从20227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