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陆良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陆良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陆财社〔2021〕140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628.8957万元
文件下达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6930127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陆良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陆财社〔2021〕140号)(点击下载)
陆良县财政局 陆良县乡村振兴局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