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陆良县大莫古镇人民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了《陆良县大莫古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大莫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镇政府的主要信息:
1.政府概况
2.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3.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5.财政资金
6.行政执法及权责清单
7.安全监管及公共服务
8.重大项目建设及征收
9.社会保障
10.镇村概况及其他基础信息
(二)公开范围
大莫古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禁止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陆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u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查阅,也可以到大莫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查询(办公地址:大莫古镇大莫古社区小莫古居民小组通达街政府大院内)。
(三)公开形式
大莫古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网址为:http://www.luliang.gov.cn。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大莫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大莫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大莫古镇大莫古社区小莫古居民小组通达街政府大院内;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874-6941108;邮政编码:655607。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陆良人民政府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和收费标准
大莫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大莫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受理机构为大莫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大莫古镇大莫古社区小莫古居民小组通达街政府大院内;
电话:0874--6941108;
邮编:65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