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灵活就业人员: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事灵活就业的下列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男1971年10月1日、女1981年10月1日前出生);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高校毕业生。
申报灵活就业补贴的人员需持有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按规定缴纳了2021年度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不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1.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2.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3.从事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或在企业、公司就业的人员;
4.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包括享受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5.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
6.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
三、符合享受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陆良县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表》;
2.居民身份证、建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在一张纸上);
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3、6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5.零就业家庭人员其他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3、6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残疾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申请补贴的标准
1.对零就业家庭、低保、4050、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四类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 2/3 的标准给予补贴;
2.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 1/2 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五类人员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含原来享受过的时间)。
3.对高校毕业生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 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100% 的不予补贴,不高于100%缴费基数的按实际缴费基数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一年一申报”、“先缴后补”的方法办理。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 2021年11月20日止。
地点: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华侨管理区。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补贴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
2.申请人员请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华桥管理区申领《陆良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表》;
3.相关材料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及钢笔填写,污表及填写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请各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仔细阅读《告知书》,按照《告知书》上的要求,提供齐全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