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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仍未就业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
2.失业保险停保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包括:主动辞职的和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这两种情况;
3.已享受过2020年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2021年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二、发放标准:
1.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
3.最长可以发放6个月。
关于参保缴费满1年的计算: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领期间,截至申领当月,累计缴费满1年。失业补助金从申领通过次月起发放。
三、申领途径
最后一次参保地在陆良县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申领:
(一)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现场办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工商银行储蓄卡复印件一份,本人两寸照片一张。
(二)线上直接申领;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四、失业补助金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五、政策执行时间
政策受理期限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