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审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陆良县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审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审计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
1.健全公示制度。制订审计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明确审计执法信息公示内容范围、载体、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
2.强化事前公开。县审计局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还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组的审计纪律要求。
3.规范事中公示。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4.加强事后公开。审计局依法实行公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公告。
(二)全面推行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审计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做好审计记录。审计记录包括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1.完善记录制度。制定或修订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2.规范文字及音像记录。按照审计执法文书格式完善相关记录。
3.严格记录归档。审计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4.发挥记录作用。
(1)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等工作的积极作用。
(2)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确保审计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三)全面推行审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主体,细化审核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
2.明确审核机构。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业务会、法制审核机构、审计机关负责人对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确保每个环节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要求落实审计与审核工作,再根据民主集中的原则作出执法决定。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机构审理位于审计质量控制的中间环节承上启下作用。同时,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着力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审计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与县政府法制部门、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对审计法制工作进行指导。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审计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推进依法审计水平。
3.确定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
4.明确审核内容。审核内容包括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审计执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规范审核流程。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审计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
6.明确审核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推动落实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作出的审计执法决定负责。承办审计事项的各业务科室、中心和审计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实事、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审理意见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1日至8月10)
按照《中共陆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陆良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局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探索成立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9年8月10月9月20日)
结合县审计局实际,建立健全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积极与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就三项制度工作中细节规范等相关工作进行沟通,及时解决我局在推行三项制度中遇到的问题。
(三)全面实施阶段(长期执行)
严格按照中共陆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陆良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我局出台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注意总结分析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四)总结检查阶段(2019年9月21至9月25 日)
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将落实三项制度全覆盖工作情况报送县司法局。同时做好要做好迎接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三项制度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四、加强领导
为推动落实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陆良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鸭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梅德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文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宁红 局办公室主任
孙剑良 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社会保障审计科科长
张洪文 财政审计科科长
王祖荣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科长
牛雪飞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
董 莹 电子数据审计科副科长
刘靖宇 农业农村审计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陈宁红、高红芬现场组成,负责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日常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开展“三项制度”的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方位多角度学习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积极宣传我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先进典型,加强信息报送力度。
(二)强化统筹衔接。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执法公开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审计依法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