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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21-02-03 10:20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010000

县十七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十九)

陆良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1月20日在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张旭波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陆良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县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紧紧围绕全年财税工作目标,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深入推进财税改革,严格实施财政监督,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阻击战,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679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收6,062万元,增长6.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72,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3.75%;非税收入完成25,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7,122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支27,527万元,增长7.07%。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679万元,返还性收入7,2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6,6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0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800万元,调入资金47,20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95万元,收入合计441,0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122万元,上解支出19,41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800万元,支出合计440,8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9万元,其中按原用途结转下年支出2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0,622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收115,913万元,增长211.8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5,709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支183,332万元,增长432.62%。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70,6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2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8,47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4,600万元,上年结余2,346万元,收入总计280,4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25,709万元,调出资金46,714万元,支出合计272,4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037万元,其中按原用途结转下年支出5,62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万元,收入合计7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27万元,调出资金472万元,支出合计699万元,年终结余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7,668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52,374万元,增长33.7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2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3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88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2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81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5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54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92,676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支44,796万元,增长30.2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66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5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7,5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0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92,81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41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54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4,99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7,778万元。

以上均为初步决算数,待省财政厅决算汇审、市财政局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242,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8,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3,6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74,2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5,22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8,700万元,或有债务300万元。政府性债务未超限额。

二、2020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一)攻坚克难,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更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税收下滑、非税收入收窄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年初收入目标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679万元,同比增长6.55%,超额完成年初收入目标0.55个百分点。一是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依法征缴欠税,做到税收应收尽收,全部入库。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范围和规模,制定有力的征管措施,促进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努力培植税源,积极筹措资金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招商环境,为培植后续税源打好基础。

(二)统筹调度,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2020年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36,605万元,同比增长3.28%。在中央、省、市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支持下,较好地保证了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社会维稳和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拨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支持部门资金争取和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筹措资金23,241万元,用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筹措资金1,560万元,用于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暨美丽县城建设;争取资金2,992万元,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争取农田水利设施、卫生和计生领域、教育现代化、水生态治理等中央基建投资16,019万元,争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件4,475万元,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创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15万元,财政贴息2,079万元,带动就业2163人。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20年争取专项债券资金94,600万元,支持蒙牛特色牧场、莲花田供水、中医药传承创新、下河沿水库、城市停车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银企对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摸排企业融资需求,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政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全力保障复工复产企业资金需求,助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积极落实减税降费、阶段性减租减息政策,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对冲企业经营困难。2020年共减免税费16,822万元,其中:减免税收5,644万元,社会保险降费11,178万元。企业负担持续下降,为企业纾困解难和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加大投入,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2020年完成农林水支出55,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34%。一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20年全县发放各项惠农补贴7,287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资金6,038万元,惠及农户13.7万户;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70万元,受益户数1901户、补贴机具2328台;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279万元,惠及农户1.07万户。二是严格执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2020年拨付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补贴资金1,851万元,拨付森林火灾保险45万元。有效降低农业损失,提高人民群众养殖、投资造林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6,114万元,重点支持蚕桑、蔬菜、生猪等具有区域优势和市场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发展。争取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资金3,312万元,支持了15件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95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79万亩。争取农村“厕所革命”资金2,832万元,支持户厕改建和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争取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3,573万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争取农业综合改革资金2,030万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272万元,帮助移民解决生活困难和改善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2019年实现全县扶贫对象脱贫、摘帽、增收,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安排扶贫资金18,217万元,其中县级安排3,400万元,全力支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优化结构,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2020年完成教育支出108,799万元,同比增长0.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08%。认真落实教育扶困助学政策,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助学金2,067万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支持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3,293万元,保证4202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按时入学;发放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366万元,731名优秀贫困学子享受到政府资助;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3,389万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补助标准享受到免费发放的营养餐。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20年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32万元,同比增长36.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95%。筹措1,900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补助支持再就业;安排1,039万元确保全县1050名企业先养后退人员及其它特殊人员生活费按时发放。安排4,670万元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受益群众达5560人。安排788万元发放高龄老人健康和长寿补助,惠及13066名高龄老人。认真落实低保提标政策,拨付城市低保资金3,315万元,确保全县3471户5821名城市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发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9,588万元,确保农村14231户25735名农村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18,186万元,参保人数达32.67万人。三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年完成卫生健康支出54,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03%。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拨付31,657万元支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550元,参保率达到94.36%,惠及城乡居民近58万人;拨付各项医疗保障基金46,041万元,报销职工住院医疗补助9275人次,报销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补助12.4万人次,职工门诊减免18.37万人次,减免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补助238.08万人次。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833万元,全力支持医疗救治和医疗物资保障,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四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5,582万元,争取公共租赁住房补助2,500万元,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补助1,045万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80万元,有效地改善农村贫困户居住条件,缓解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压力。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和谐发展。争取123万元确保“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并保持正常运转;争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323万元,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及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运行维护;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2万元,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文物保护支出。争取彩票公益金829万元,支持农村文体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建设。

(五)深化改革,财政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遵循并贯彻实施《预算法实施条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守预算和财经纪律,不断增强现代财政治理效能。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编实编细预算,提高预算精准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及时掌握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收入及时入库,并根据经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财政业务电子化改革,有效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规范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平台,强化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推进财政资金运行监管平台,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推进直达资金监控平台,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为加快经济恢复和振兴注入活力。2020年我县收到直达及参照直达资金80,024万元,拨付直达及参照直达资金79,775万元,拨付率达99.69%。通过推进一系列的预算管理改革,我县在2019年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中获全国评比第39名。

(六)强化监督,理财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二是持续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除涉密单位外,全部纳入公开范围。“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全部依法依规纳入公开。三是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建立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2020年化解隐性债务18,785万元,超额完成化债任务285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3,800万元,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五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加大打非宣传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020年虽受减税降费及疫情叠加影响,但全县财税、自然资源部门依然坚定信心,理清工作思路,加强税收征管和土地出让挂牌、催缴力度,圆满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决策,离不开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和有力支持。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财税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受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困难加大,同时,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三保”等民生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十四五”规划开局等支出显著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另外,预算管理方面还存在预算执行不够严谨、预算约束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3,613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增收4,934万元,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8,733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减支18,389万元,下降4.4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613万元,返还性收入4,5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3,2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5,6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万元,调入资金1,000万元,上年结余249万元,收入合计429,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7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6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110万元,支出合计429,53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保”预算情况:全县预算“三保”支出276,937万元,其中:保工资167,536万元,保运转16,291万元,保基本民生93,1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000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减少150,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2,037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减支193,67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700万元,上年结余8,037万元,收入合计35,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03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700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支出合计35,73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1,08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7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9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99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2,7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27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02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5,55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3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4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6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2,74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27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02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5,525万元,滚存结余105,44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0万元,上年结余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2021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既体现了我县“十四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又充分考虑了2021年各种影响收支增减变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有利因素:从大环境来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改变。从我县实际来看,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推进,将拉动建筑业实现地方税收增收;新办企业如景兴焦化、蒙牛乳业等投产带来税收增长,招商入驻企业税收效应逐渐显现实现税收;建筑企业因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预计新增税收。不利因素:我县目前税源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主体税源支撑减弱,房地产、耕地开垦费等一次性收入不可持续,新兴税源短期内还无法形成有力的税收增长,这些因素都导致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较为困难。

由于县级刚性支出增长过快,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统筹兼顾的难度很大,今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仍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主,我们将通过争取上级补助、整合上级专款、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措施,尽力筹措资金支持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四、2021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及措施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职能,助力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反映我县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本财力保障及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二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轻装上阵。认真研究企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债券资金项目储备和谋划。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新增投资、专项建设等领域,谋划一批成熟度高、带动力强的项目,加快发展符合政策导向、市场需求的重大项目。四是积极建设资金保障平台。大力提升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水平,做大做强融资平台,积极破解融资模式狭窄、资产盈利能力差、动作结构不完善、人才资源缺乏等问题,切实提升自身融资能力和水平,加快创新融资方式,加强政银企三方合作,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二)加强征管,确保收入有序增长

一是积极培植税源,认真贯彻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二是坚持依法纳税,提高税源精细化管理,强化主体税种、重点税源征管,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三是严格执行收费票据领、销制度,做到“以票管费,以票管收”,持续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提高非税收入征缴质量。整合土地资源,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加财政统筹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统一经营管理。

(三)服务“三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投入,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和垃圾处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二是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和农业保险保费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安全生产保障。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民生

一是牢固树立“三保”优先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特别是“保工资”底线。二是推进教育公平而又高质量发展。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三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积极支持好疫情防控、“7+2”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等工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资金补助,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五)抓好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细化实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三保”保障范围标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例、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及基本民生保障人数,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做到“三保”事项应保尽保。保证“三保”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控制预算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3%以上,控制行政成本增长。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力推进隐性债务化解,确保完成全年化解目标任务。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县财税部门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全力做好财税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财政常用名词解释

【全口径预算】

就是把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具体定义了四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商业服务业事务、金融监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管理、储备事务、预备费等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因此,基金预算收支项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预算外及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地方可用财力】

指地方政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支配财政资金之和,主要包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种税收返还,专款不包括在内。地方可用财力还可分为内生财力和外生财力。顾名思义,内生财力是本级政府通过对自身财政资源的劳动而获得的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财力,主要包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和各种返还,外生财力是指本级政府以外其他利益主体的财力给予。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010111




附件:1.陆良县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点击此处下载)

2.陆良县2021年政府预算公开表(点击此处下载)

3.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2020年财政决算及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算(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