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陆良县水务局是陆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规划和政策并实施。组织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修复。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监管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在规定范围内指导组织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涉及工程造价、招标投标、质量安全、 建设监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管,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水务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陆良县水务局设 6 个内设机构和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文、办 会、督办督查、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机关制度建设、机关 安全、保密、档案、宣传、车辆和后勤服务;负责机关及所 属单位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 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工作, 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提出各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 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 信贷的建议等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规划计划科。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 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审核 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 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 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投资计划管理,承 担水利统计工作和水利信息化工作;管理指导水库、电站移 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三)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陆良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 公室、陆良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水资源管理、配置、节 约和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承担实施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 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 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编制并发布陆良县水资源公报;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 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 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及水 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
(四)建设运行与监督管理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制定水利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 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水利工作质量、 安全、进度、造价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 验收,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 系建设;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 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 站的安全监管。
(五)农村水利水电科。开展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 程建设管理工作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 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 水利管理和改革。
(六)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方案、 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 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 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 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 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实 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退休人员办公室。主要负责全系统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 服务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组织 节日慰问和处理生老病死等有关事宜。
三、办公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中枢街道东门街155号。
四、办公电话
0874—6211427。
五、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六、负责人姓名:赵斌(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