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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良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19-01-29 10:43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010000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十四)

关于陆良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116日在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念彩文

念彩文念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陆良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财税收支目标,坚定信心,致力于财政收入征管,全力保障民生支出,深入推进财税各项改革,圆满完成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77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收6,278万元,增长8.0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67,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1%;非税收入完成16,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3,250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支1,559万元,下降0.45%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77万元,返还性收入8,5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5,5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4,1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5,760万元,调入资金40,70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9万元,收入合计369,5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250万元,上解支出15,53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760万元,支出合计369,54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2,669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收43,728万元,增长230.8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8,77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支11,818万元,增长69.6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62,6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58万元,收入总计67,3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8,778万元,上解支出3,779万元,调出资金34,770万元,支出合计67,32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万元,收入合计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7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9,714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3,007万元,下降13.3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5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7,5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84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3,3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81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3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1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9,55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支28,712万元,下降17.0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13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3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0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2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9,36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5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3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1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0,15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5,376万元。

以上均为初步决算数,待省财政厅决算汇审、市财政局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一)迎难而上,全力完成收入目标任务

2018年,国家继续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形势愈加严峻复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税部门紧密联系,扎实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了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77万元,同比增长8.07%一是压实目标责任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科学合理分解收入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共同协力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加强税源管控摸清全县税源企业家底,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收入分析和管理;加强欠税清缴、零散税收和潜在税收的征缴,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二)发挥职能,全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针对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现状,通过积极主动向省、市汇报反映情况,争取省、市给予更大的理解与支持,增加对我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2018年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35,593万元,同比增长11.09%。在中央、省、市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支持下,较好地保证了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社会维稳和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并2018年兑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及离休人员离休费增资3,805万元,确保增资政策全面保障到位。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18年争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10,869万元、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1,100万元、中央基建投资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971万元、卫生和计生领域建设3,164万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755万元,争取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专项资金2,002万元,中小学C级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工程2,276万元,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4,475万元,有力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创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775万元,财政贴息2,268万元,带动就业4,876人。通过此措施,带动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自主创业,使我县近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3.3%以内。为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提供贷款担保700万元,有效解决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四是规范融资行为,助推经济发展。紧紧抓住国家规范举债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债券置换资金9,460万元,化解地方存量债务;争取债券资金到期本金再融资1,300万元,支持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爨乡大道、护城河改造、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等,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五是严格落实企业优惠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018年共减免企业各类税收近5,500万元。积极筹措资金现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打造诚信政府形象,营造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解决部分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大投入,全力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2018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31,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29%一是确保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18年全县发放各项惠农补贴6,408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资金6,129万元,惠及农户13.7万户;中央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279万元,惠及农户1.4764万户。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财政项目资金2,489万元,重点支持蚕桑、蔬菜、生猪等具有区域优势和市场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发展。2018年建成逾8.2万亩的蔬菜产业基地和16个万头猪场,新植桑园3,600亩,改造低产桑园5,000亩。争取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资金7,869万元,支持了17件重点小(二)型、一般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822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0.42万亩,实施产业化项目2个,乡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6个,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争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675万元,帮助农村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积极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507万元,帮助移民解决生活困难和改善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00万元,在三岔河镇赵家沟村开展四位一体项目建设,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6个。争取省市专项资金668万元,引导群众筹资筹劳及社会捐资517万元,在10个乡镇、街道的49个自然村实施村庄道路硬化4520.1公里,新建活动场所15,439平方米,安装村内路灯520盏,农村绿化面积17,529平方米。通过开展财政普惠制和村级一事一议奖补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夯实了农村经济发展基础。四是有力保障脱贫攻坚争取上级脱贫攻坚资金3,448万元,安排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681万元,围绕2019年实现全县扶贫对象脱贫、摘帽、增收,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搬迁农户住房和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确保201812个贫困村摘帽出列,6000名贫困人口脱贫。

(四)持续发力,全力改善民生福祉水平

一是继续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18年完成教育支出 99,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8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政策,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6,094万元,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转;认真落实国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的扶困助学政策,拨付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158万元,5,283名贫困幼儿家庭得到资助,资助幼儿占在园幼儿的20%;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535万元,受益学生29,954 名;拨付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125万元,受益学生755名;发放高中助学金570万元,受益学生3,054名(其中建档立卡户学生589人);拨付普通高中家庭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112万元,确保87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拨付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165万元,565名建档立卡户学生得到资助。支持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2,821万元,保证了3,735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按时入学(其中为33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243万元);发放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147万元,294名优秀贫困学子享受到政府资助(其中建档立卡户学生9人);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856万元,确保全县61,754名学生按照补助标准享受到免费发放的营养餐二是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2018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75%。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发放失业救济金483万元;筹措1,150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补助支持再就业;安排426万元确保全县1,067名企业先养后退人员及其它特殊人员生活费按时发放。安排4,107万元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受益群众达6,109人。安排769万元发放老年人健康和长寿补助,惠及12,616名高龄老人。认真落实低保提标政策,拨付城市低保资金2,766万元,确保全县5,1217,975名城市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发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6,033万元,确保农村23,8992.5521万名农村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12,173万元,参保人数达30.88万人。三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8年完成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9,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2%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拨付27,788万元支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490元,参保率达到98.6%,惠及城乡居民近57.8万人;拨付13,691万元支持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惠及1.76万人;拨付各项医疗保障基金35,818万元,报销职工住院医疗补助6,064人次,报销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补助7.5423万人次,职工门诊减免11.2562万人次,减免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补助189.9082万人次。四是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018年完成住房保障支出5,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8%。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404万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130万元,有效地改善农村贫困户居住条件,缓解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压力。五是支持社会其他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争取文化专项资金502万元,用于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建设,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安排市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参会经费85万元,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活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争取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2,007万元,支持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养老机构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促进了全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五)强化落实,全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预算制度体系,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结构和管理活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提高重大项目支出预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实现全面覆盖。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控制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实存资金账户的行为,督促预算单位规范使用资金。推行现金限额、公务卡强制结算和报账转卡等相关配套改革,促进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理念变革,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通过推进一系列的预算管理改革,我县在2017年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中获全国评比第二名,获奖励资金500万元。

(六)加强监管,全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认真落实“三大检查”要求。按照省市关于做好“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扶贫资金”三大检查要求,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支出效益,依法依规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部门沉淀资金和超过两年未使用的财政专户资金,统筹用于保民生、补短板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00万元。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及时转发《云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明确采购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综合效益。2018年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60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268万元,节约资金1,336万元。

各位代表,2018年财税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财税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难。目前我县财源结构单一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税收增收潜力和后劲不足,财政收入难于保持持续增长。二是财政支出保障任务艰巨。民生政策提标、教育、卫生补短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对财政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人员工资增加,刚性支出快速增长,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逐年递增,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巨大。三是财政收支矛盾尖锐。2015年缓拨专款1.8亿元,2016年缓拨专款4.16亿元,2017年缓拨各类资金9.53亿元,2018年累计缓拨各类资金16.57亿元,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局面进一步加深,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面临较大困难。

三、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9,122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收5,045万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62,930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支19,680万元,增长5.7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122万元,返还性收入8,7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3,7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360万元,调入资金136,346万元,收入合计380,3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9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530万元,地方债务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850万元,支出合计380,31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000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减少42,6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000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减支3,77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收入合计2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4,75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8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8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7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4,8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2,2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40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3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73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6,62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11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3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1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0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2,2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0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3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8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18,130万元,滚存结余105,54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既充分体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又分析考虑了2019年各种影响收支增减变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有利因素一是工业经济总量增长,将拉动地方税收增长;二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推进,如中三公路改扩建、召泸高速公路新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爨乡大道改造提升及曲陆高速连接线建设等重点项目实施,将拉动建筑业,实现地方税收增收。三是新办企业投产带来税收增长,招商入驻企业税收效应逐渐显现实现税收。不利因素: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企业经营效益难有明显提升。二是主体税源支撑减弱,新兴税源短期内还无法形成有力的税收增长点。三国家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影响地方收入减少。

由于县级刚性支出增长过快,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统筹兼顾的难度很大,今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仍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主,我们将通过争取上级补助、整合上级专款、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措施,尽力筹措资金支持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四、2019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及措施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发挥职能聚力增效,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积极向上争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兑现,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重点保障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四是强化政银企对接和融资协调服务工作,加大政、银、企合作的力度,构建合作机制和平台,加强项目与资金的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更好地支持困难企业融资,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二)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反映我县存在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加大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本财力保障及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为我县获得更多财力补助。二是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提前研判收入形势,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实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三是“抓大不放小”,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监管的同时,加强欠税清缴、零散税收和潜在税收的征缴,防止税收流失,确保应收尽收。

(三)巩固发展“三农”经济,全面提升农村面貌

一是财政资金继续向“三农”倾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河长制”等项目,有效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效应。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机遇,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村容村貌。二是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协调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精准扶贫等涉农项目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促使农民收入稳定提高。

(四)突出重点支出保障,持续加强改善民生

一是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等民生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重点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教育事业均衡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扶困助学、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各项政策。继续做好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全面改善教育教学条件。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各项医改工作,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四是促进文体事业蓬勃发展。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向社会免费开放;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支持开展广泛的公共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深入推进财税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肃预算调整事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文件精神,严控新增政府性债务,确保全县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三深入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促进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全面清晰。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财税工作任重而道远。全县财税部门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按照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全力做好各项财税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财政常用名词解释

【全口径预算】

就是把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具体定义了四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商业服务业事务、金融监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管理、储备事务、预备费等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因此,基金预算收支项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预算外及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地方可用财力】

指地方政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支配财政资金之和,主要包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种税收返还,专款不包括在内。地方可用财力还可分为内生财力和外生财力。顾名思义,内生财力是本级政府通过对自身财政资源的劳动而获得的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财力,主要包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和各种返还,外生财力是指本级政府以外其他利益主体的财力给予。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组 20191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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