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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良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18-02-05 10:43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

会议文件(十五)

关于陆良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117日在陆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念彩文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陆良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增强财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税各项改革,圆满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收支目标,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79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70,712万元增收7,087万元,增长10.0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62,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57%;非税收入完成15,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4,80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支43,957万元,增长14.61%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99万元,返还性收入4,5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1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2,7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920万元,调入资金33,14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2万元,收入合计366,9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809万元,上解支出14,48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9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699万元,支出合计366,91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94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1,874万元增收17,067万元,增长910.7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96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支3,750万元,增长28.3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9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000万元,收入总计35,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960万元,调出资金6,34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000万元,支出合计35,3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万元,收入合计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83万元,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2,72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89,249万元增长83,472万元,增长93.5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40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5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9,9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92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7,1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31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0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4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8,27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65,876万元增支102,394万元,增长155.4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8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9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3,1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2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3,18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13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02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73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45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5,219万元。

以上均为初步决算数,待省财政厅决算汇审、市财政局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一)致力财税征管,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抓收入,圆满完成了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799万元,同比增长10.02%一是加强收入调研分析,及时掌握税源、税收动态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二是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税源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征管及时到位;合理制定清收欠税计划,加强对欠税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清缴欠税。三是着力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充分发挥以票控收以票促收的源头控管作用,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致力发挥职能,服务经济显成效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通过积极主动向省、市汇报反映情况,争取省、市给予更大的理解与支持,增加对我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2017年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1,198万元,在中央、省、市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支持下,较好地保证了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社会维稳和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二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争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12,226万元、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13,06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527万元、中央基建投资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6,636万元、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项目4,773万元、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9,270万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618万元、卫生和计生领域建设6,200万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759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436万元,有力支持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创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889万元,财政贴息3,115万元,带动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自主创业6000多人。采取多种模式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融资4,100万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四是拓宽政府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债券置换资金,降低政府融资成本,缓解财政资金运行压力,2017年共争取债券置换资金18,920万元。进一步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破解政府项目建设融资瓶颈,减轻政府投资压力。目前已建立县级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15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县委党校新建项目、中三公路改扩建工程等三个项目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五是支持企业发展。认真研究扶持企业政策,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竭力筹措资金兑现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发展;解决部分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致力建设“三农”,“三农”经济呈新貌

2017年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36,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51%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资金7,47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6,492万元,惠及农户13.7万户;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7万元,补贴机具961台,受益农户677户;中央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279万元,惠及农户1.48万户。中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97万元,惠及农户7269户。二是抓住国家对农业发展扶持的政策机遇,因地制宜,突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争取上级财政项目资金4,616万元,重点支持蚕桑、蔬菜、生猪等具有区域优势和市场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发展。2017年建成逾8.2万亩的蔬菜产业基地和建成年出栏1万头的猪场11个、年出栏5万头和年出栏10万头的猪场各1个,新植桑园5000亩。争取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资金7,357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域治理及重点县综合整治、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河湖水系连通、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1,054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0.71 万亩,实施产业化项目 1 个,乡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8个,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争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153万元,帮助农村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积极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361万元,帮助移民解决生活困难和改善移民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扎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积极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拨付财政资金2,940万元,引导群众筹资筹劳及社会投资8,120万元。扶持了13户村集体项目经济发展;开展8个美丽宜居乡村重点村项目建设,在三岔子、石槽河村开展四位一体项目建设。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在10个乡镇及华侨农场68个自然村实施村庄道路硬化7615.8公里,新建、维修村级活动场所41处,安装村庄路灯576盏,绿化面积4.6万平米,有效地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扶持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2017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89万元,帮助贫困乡镇和贫困村产业发展、易地搬迁、住房保障等到村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91人易地扶贫搬迁,活水乡、小百户镇2个贫困乡镇、6个贫困村摘帽出列,4785名贫困人口脱贫。

(四)致力社会发展,保障民生促和谐

一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2017年完成教育支出105,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0.49%认真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发放工作,拨付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143万元,9818名贫困幼儿家庭得到资助,资助幼儿占在园幼儿的3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政策,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6,288万元;认真落实国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到职业教育的扶困助学政策,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529万元,受益学生38533 名;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160万元,受益学生800名;发放高中助学金737万元,受益学生4095名;支持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2,113万元,保证了2867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按时入学;发放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179万元,369名优秀贫困学子享受到政府资助;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424万元,确保全县67116名学生按照补助标准享受到免费发放的营养餐;争取学前教育项目资金366万元,其中支持公办幼儿园新建、扩建,维修改造、配置必要的玩教具补助 221万元,扶持普惠制民办幼儿园发展补助145万元。二是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15%。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创业促就业、零就业家庭援助等工作,发放失业救济金498万元;筹措1,130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再就业;安排城乡临时救助资金420万元,帮助1587名低保对象,解决因自然灾害、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生活出现较大困难问题;安排733万元确保全县1121名企业先养后退人员及其它特殊人员生活费按时发放;安排3,558万元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受益群众达6006人;安排748万元发放老年人健康和长寿补助,惠及12411名高龄老人;认真落实低保提标政策,拨付城市低保资金3,030万元,确保全县50758321名城市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510万元,确保农村1275030289名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拨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457万元,参保人数达31.91万人。三是促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医疗卫生支出48,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18%。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拨付1,732万元支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450元,参合率达100%,惠及农民57.27万人;拨付6,124万元支持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参合率达100%,惠及3.3万人;拨付中央省市财政资金606万元,用于县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筹措132万元用于支持全县4120对夫妇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拨付各项医疗保障基金32,319万元,报销职工住院医疗补助5709人次,门诊减免23.59万人次;报销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补助6.73万人次,门诊减免134.33万人次。四是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7年完成住房保障支出9,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5%。拨付2,251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2100户,拨付517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争取1,437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五是支持社会其他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文化投入政策,推动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争取文化专项资金339万元,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广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及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运行维护、扶持优秀农民演出团体发展、支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并正常运转;争取彩票公益金944万元,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及村级文体活动室建设,促进了全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五)致力财政改革,科学理财有提高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目标,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晒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的举借、规模控制、预警机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二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除定额补助和专项核算单位外,其他县直单位和乡镇全部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预算单位库存现金(备用金)限额管理,规范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行为;积极落实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减少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监管。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规定重新申请和安排,避免形成二次沉淀,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致力财政监管,严抓管理促效益

一是积极配合做好清理小金库吃空饷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检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管。二是认真做好财政专户自查工作。认真分析当前财政专户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进行专户检查,依法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对不合规的专户依法进行撤销,有效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三是扎实开展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各位代表,在总结2017年财税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县财政经济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较为乏力。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县域内缺乏大型骨干财源支撑,国家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法、检、审计单位上划,使得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财政支出保障压力较大。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支出不断增加;刚性支出快速增长,2016年改革性补贴、基本工资提标等刚性支出在2017年形成新的支出近4亿元,2017年规范津补贴又新增支出1.5亿元,预计2018年新增支出3.3亿元;政府债务进入还本期,偿债压力不断加剧,财政支出保障难度空前加大。三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收入总量偏小,财政支出需求增速远远快于收入增速,可用财力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2017年缓拨各类资金9.53亿元,财政收支压力继续增大。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23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收6,224万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5,709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6,000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344,809万元增支10,900万元,增长3.16%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23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6,0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4,5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9,17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基金收入699万元,调入资金136,244万元,收入合计370,6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7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945万元,支出合计370,65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00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5,000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23,304万元增加1,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000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16,960万元增支8,04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0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5,08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0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0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4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80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8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84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2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79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9,90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82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3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4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8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1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2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73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15,184万元,滚存结余77,85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

2018年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既充分体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又分析考虑了2018年各种影响收支增减变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有利因素一是经济总量增长,将拉动地方税收增长;二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推进,如中三大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党校培训中心等重点项目实施,将拉动建筑业,实现地方税收增收;三是龙源风力、云腾建材留抵税额预计2018年上半年抵扣完,地方可实现税收;四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将增加政府非税收入。不利因素:一是全县缺乏大型骨干税源支撑,制约着财政收入增长;二是主体税种受政策性影响增收难。受市政府下达烤烟收购计划影响,烟叶税预计同比下降;三是结构性减税导致财政收入减收。主要是增值税起征点提高、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性优惠,导致地方收入减收;四是近年来取消一大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法院、检察院和审计局单位上划,致使非税收入减收。

由于县级刚性支出增长过快,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统筹兼顾的难度很大,今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仍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主,我们将通过争取上级补助、整合上级专款、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措施,尽力筹措资金支持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四、2018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及措施

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坚持加强和改善民生,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积极向上争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企业优惠政策兑现,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债券置换和新增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民生、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改进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拓宽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投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推动全县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增强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保障力。

(二)加强收入征管,提高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主动多向上级部门汇报,反映我县存在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加大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基本财力保障及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为我县获得更多财力补助。二是围绕全年收入目标,科学分解下达收入任务,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强化督查,确保全年收入目标圆满完成。三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收入预测研判,及时做好收入情况分析;加强欠税清缴、零散税收和潜在税收的征缴,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三)支持“三农”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一是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支持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工程,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和面貌。二是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继续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协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精准扶贫等涉农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继续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严格按照惠农补贴兑付程序,切实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提高补贴效能,更好的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保障民生

一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突出基本支出保障,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首先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发放,再保障单位基本运转、基本民生支出需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加大教育事业支持力度,继续做好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改善教育教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扶困助学、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各项政策。积极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农村电影免费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等项目顺利进行;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丰富农村文艺活动,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五)推进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快公开进度,规范公开方式,密切关注反映问题,及时惑,认真研究整改。二是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的运用。三是加强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举债融资行为和PPP项目运营的财政监督,防控财政风险。四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县财税部门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按照本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全力做好各项财税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组 2018114日印

财政常用名词解释

【全口径预算】

就是把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具体定义了四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商业服务业事务、金融监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管理、储备事务、预备费等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因此,基金预算收支项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预算外及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拨款)两种。

【地方可用财力】

指地方政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支配财政资金之和,主要包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种税收返还,专款不包括在内。地方可用财力还可分为内生财力和外生财力。顾名思义,内生财力是本级政府通过对自身财政资源的劳动而获得的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财力,主要包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和各种返还,外生财力是指本级政府以外其他利益主体的财力给予。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