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陆良县老龄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办理县老龄委决定的事项和县老龄委日常事务工作。
(二)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县发展老龄事业的政策、规划和措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做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起草老龄工作决定、意见;在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各地、各涉老部门开展老龄工作的情况。
(三)指导和推动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四)负责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为各成员单位做好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的老年人重大社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和交流全县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推动和指导老龄科学研究工作,办好《陆良县老龄工作简报》,搞好老龄宣传工作。
(六)负责全县老龄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和其他涉老中介组织开展老龄工作;指导老年协会组织建设,发挥老年团体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 (镇)区和县直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老龄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综合协调工作。
(八)完成陆良县人民政府和陆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一年来,陆良县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陆良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在县老龄办,负责日常工作。在工作中,2015年出台了《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试行)》(陆政发[2015]47号)、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陆政发[2015]35号)《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陆政发[2015]86号),陆良县卫生局牵头研制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陆良县老龄办转发了省、市《关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曲靖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意见》,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推进改革进程。
(二)老龄规划编制不断完善
一年来,由陆良县老龄办编制完成了《陆良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草案)》和《陆良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引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区)同步做好老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养老项目申报力度加大
2016年以来,2016年,县委、县政府把“建设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为民办理十件实事好事之一,县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县老龄委办积极向国家、省相关部门申报项目。申报的1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和2个民办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1360万元,申办4个中央内需项目,总投资709万元,项目14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总资金764万元;一年来建成召夸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芳华戚家山村、三岔河镇万清村、马街镇海螺村、庄上村、金家村,黄官营村、龙海树搭棚村、大竹园村和三岔河镇水阁保家圩村1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投入89万元提升改造建设县老年人活动中心,已完成固定资产1780万元。同时,已争取到大莫古镇(大莫古社区、太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戛古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三岔河镇(三岔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黄家圩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盘江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马街镇刘家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板桥镇河西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芳华龙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陆良县戴家尧康复养老服务中心10个项目资金667万元。同时,全县共有26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华侨管理区老年公寓项目被纳入国家发改委“十三五”养老项目储备库滚动管理,曲靖市陆良县秀水湾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纳入国家长江经济产业带项目和省的三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列为市重大项目盘子。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到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建设一批,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设施。
(四)民办养老机构有序发展
重点推动有发展空间的有特色的民办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全年计划扶持2个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首家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陆良县水阁村保家圩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已民办养老机构完成注册登记,陆良县戴家尧老年人康复中心项目正在进行改扩建项目申报和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五)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推进
重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协作,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打造医养融合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健康养老服务,2016年积极配合陆良县中医院和发改委推动陆良县秀水湾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立项、选址、环评等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规规划设计、环评、地勘等相关申手续已办理,已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项目已备案立项。积极争取国家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今年8-10月,项目进行了规划方案设计。同期,县中医院已划拨土地收储专项资金5000万元,了进行土地的收储;县招商等部门加大了对该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按照PPP建设模式,积极吸纳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本项目今年8月18日县人民政府举办了开工仪式,将在10月底完成项目地勘招标工作,将在11月底完成项目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同步开展项目工程招投标前期的项目实施的施工设计、招投标等工作。该项目列入“国家长江经济产业带”项目和云南省3百重点建设项目和曲靖市重大项目工程,为我县特色养老产业开辟了新路子,为陆良县养老事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确保全县老龄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00万元。
(六)“智慧养老”探索稳步前行
县老龄办积极配合市老龄办和县委组织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曲靖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在市老龄主管部门组织下,年内将动工该项工程。
(七)专业队伍培养成效明显
2016年,县老龄办持续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今年内与省市老龄、省市妇联、省爱民促进会、省女子学校、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完成了224名(三期)家政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任务此外,在县人社局县老龄县年组织下由省内养老服务企业到我县招聘了66人养老护理员和育婴师人。
(八)意外伤害保险巩固提升
今年8月,陆良县通过召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会的形式,部署了2016年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把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今年已完成1.5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九)居家服务模式创新推广
县老龄办与县老促会组织开展了“关爱失能老人•共享生命尊严”的老年希望工程试点和推进工作,探索形成了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工作站、老年人协会“三结合一体化”的服务模式,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2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为280名“失能老人”实施了关爱服务,先后培植了太平、舟东、新庄、大桥、马军堡、河东、大竹园7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典型,积极结合云南省老龄办在我县推进的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示范点的建设,努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助餐点建设,切实抓好我试点乡镇陆良县板桥镇的示范工作,创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老年人幸福餐示范点8个。我县板桥镇大桥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办的农村老年人吃上自足餐,获得了国家,省、市领导的肯定。自今年3月以来,光明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云南老年报、曲靖电视台、曲靖日报等多家媒体就我县“老年幸福餐桌”模式开展深度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好评。进一步打造了具有陆良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构建爨乡福地特色养老品牌。
(十)全面落实惠老优待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我县对老年人的优待规定。2016年,健全完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认真落实省级规定的高龄老年人补助津贴,80-99周岁的老年人的保健补助月人均50元,每人每年60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长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每人每年3600元。今年上半年,享受保健(长寿)补助达11547人,实行按年发放。发放形式采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陆良支行银行卡发放。组织人员对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县委、县政府的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切实维护老年人在家庭赡养和抚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2016年我办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进一步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作用,积极推进全县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并组织开展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创建了7个市级“敬老文明号”窗口。建立健全了关爱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挥老年志愿者的作用,努力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机构人员情况。根据上述职责,陆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①综合科、②宣传调研科、③组织联络科。与2015年无增减变动。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退休人员8人。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89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19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656.06万元减少756.89万元,减少45.7%,主要是少了项目经费和几个老年社团的上级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89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19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656.06万元减少756.89万元,减少45.7%,主要是少了项目经费和几个老年社团的上级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852.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7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3.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8%。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2%。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陆良县老龄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78万元,全部是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7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0.8万元减少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0.02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领导及乡镇老龄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
陆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