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经2012年2月20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陆良县人民政府接待处规范设置如下:
单位名称:陆良县人民政府接待处。
主管部门:陆良县人民政府接待处。
机构规格:正科级。
经费管理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
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接待科、财务科。核定领导职数为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组织、宣传、政法委对口上级前来我县检查、考察、调研、指导工作的实职副厅(局)级以上领导的接待工作。
(二)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组织、宣传、政法委对口上级部门在我县召开并有副厅级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的接待工作。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举行的重要商务活动的接待工作。
(四)负责省内外党政代表团或考察团前来我县考察、调研、参观学习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五机关办公楼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及报告厅、东楼会议室、西楼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五机关办公区、县委机关住宿区、政府机关住宿区、白家湾小区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六)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在我县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的接待工作。
(七)协助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做好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体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全会等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节庆活动的相关接待服务工作。
(八)协助做好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主要领导外出考察、调研等活动的协调工作及后勤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594.44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444594.44,无差额。
四、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情况。2016年共收到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4594.44元。其中分别为:
2010301 行政运行 268731元。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0000元。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9519.44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344元。
五、支出情况
2016年接待处财政拨款共支出444594.4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770.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4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44元。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分别为:办公费49480元,印刷费5000,咨询费2000,手续费1000,拨付水费2000,电费2000,邮电费10000。公务接待费95000元。
六、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6年接待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9.5万元,为公务接待费。
2016年接待费比2015年接待费减少0.5万元。
陆良县人民政府接待处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