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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17-09-04 17:3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县地震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两大职能,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2)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科研工作,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和对策建议,协助到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检查督促其落实。负责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速报震情、灾情。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灾区重建规划。(4)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工作以及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全县本级重点工程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乡镇的防震减灾工作。(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6)承担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工作:地震知识宣传普及、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地震台站管理维护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6年陆良县地震局决算总收入99.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9.87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9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3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989万元。

五、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点击标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