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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范围、培育条件、支持措施、管理惩戒、培育程序政策解读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20-06-01 16:26

根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曲发改社会〔2020〕16号文件要求,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了《关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于有工作的通知》给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并做好积极宣传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政策工作,按照省里文件要求培育储备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好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范围、培育条件、支持措施、管理惩戒和培育程序等政策解读事项予以公示:

附件1:《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转发<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陆发改社会〔2020〕32号)(点击跳转)

附件2:《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曲发改社会〔2020〕16号) (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0〕454号)(点击此处下载)

我单位承诺,公示项目信息均真实有效。

本次依申请公开关于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范围、培育条件、支持措施、管理惩戒、培育程序政策解读事项信息发布,依照曲靖市发改委文件精神执行。

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日


相关文档:转发《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陆发改社会〔202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