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关于印发陆良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陆政办发〔2019〕17号)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19-02-12 16:13

陆政办发〔201917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陆良县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陆良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30

(此件公开发布)


陆良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30年)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22号)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187号)精神,提高陆良县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营养健康需求,形成融入全局、贯穿全程、惠及全民的健康治理新格局,为建设健康陆良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0年,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县乡两级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降低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个月—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提高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

——研发食品能量分级标准并起草标识的相关规定。

——完成陆良县食物营养成分数据库的建立。

2030年,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8%以下;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3%以下;0个月—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人均每日烹调油摄入量继续控制在30克以内。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本县盐包装印制摄盐量指导标识覆盖率达到100%

——食品能量分级标识覆盖率达到20%

——本县生产的含糖饮料添加蔗糖量及指导食用信息标识覆盖率达50%

——进一步完善陆良县食物成分数据库,基本覆盖所有大类食物。

二、实施策略

(一)落实国家和省的营养政策标准

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营养政策。研究建立县乡两级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加强营养健康政策、标准等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农业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开展全县营养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完善本县临床营养标准体系,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农业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二)加强营养能力建设

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全县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营养经济学研究。围绕国家营养专业机构布局,积极争取建立区域性营养创新平台、营养专项重点实验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不同层次营养人才的需求。推进对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和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培训。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社会急需营养人才的培养,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的供餐单位应配备营养师,推动有条件的集中供餐单位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加强医教协同,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营养实用型人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具有全县代表性的成人、学生、儿童及乳母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摄入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建立人群营养状况数据库,及时分析评估人群营养状况,为营养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及人群膳食指导提供科学依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

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持续更新、完善陆良县食物成分数据库,并开展针对孕妇、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高消费量食物的专项监测。加强食品监测能力建设、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控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收集历史调查资料,系统整理各类监测数据,建立数据库。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评估,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逐步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构建公众碘营养自我评价平台,实施精准补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配合)

(四)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协同共享环境、农业、市场、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在多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与挖掘,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场景研究,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促进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利用“普及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做好吃动平衡等营养知识大众普及工作,针对各类人群设计健康课程、指导等内容,高频次、多形式地推送营养健康知识。发展汇集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前沿技术、物联网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与推广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居民平衡膳食指导手机APP、餐饮业营养点餐评价软件、学生及集体食堂餐饮营养配餐软件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探索营养干预新模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本地食物资源和饮食习惯,结合传统食养理念,充分利用医学、食物、营养等相关专业机构的优势,动员并支持有关学术团体组织专家编写适合不同人群的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由专业机构向社会发布,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食品安全等科普知识,使科普工作更好落地。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构建多渠道立体宣传网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公益宣传力度。利用街道大屏幕(LED屏)、楼宇广告、社区电子屏等免费进行科普公益宣传。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能力建设,定期举办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培训或指导,不断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智慧办、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5·20”全国学生营养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等为契机,以营养健康、食品安全等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形式新颖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带动营养宣教活动常态化。推动将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县城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如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小屋等。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大行动

(一)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科普宣传与膳食指导。推进县乡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全县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针对孕产期、婴幼儿期等阶段广泛进行主题科普传播与指导,让更多家庭掌握健康知识,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推动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逐步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研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监管,确保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安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加强规范学生营养配餐供给。制定并实施学生营养配餐的配餐标准及相关操作规范,逐步推动全县中小学生营养配餐工作,做好试点工作,并在全县逐步推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在陆良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轻松童年”“快乐十分钟”“阳光一小时”等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干预活动,营造维持健康体重的支持性环境。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县教育局牵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全县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将“营养与健康”核心信息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大纲,充实完善健康饮食等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开展各种健康教育主题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养成合理膳食行为习惯。(县教育局牵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配合)

(三)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全县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工作,基本掌握全县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的营养培训,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开展营养配餐。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面向社区老年人群,开展“健康骨骼、健康人生”宣传活动,普及饮食及运动防治骨质疏松的健康知识并推广健骨运动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配合)

(四)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加强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加强医护人员有关知识培训,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

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试点开展各类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模式、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物监测。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先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鼓励贫困地区学校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合理配餐,并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持续开展贫困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加强贫困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了解贫困地区主要食源性疾病病种、流行趋势、对当地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影响,重点加强腹泻监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融合知识宣传教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六)吃动平衡行动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国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推进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相结合。将科学健身指导中心、站点与健康小屋建设相结合,体育部门负责提供健身设施、器材、测量仪器及健身咨询服务,卫生计生部门提供各类宣传材料及健康生活方式权威信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以餐饮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家庭主厨等为重点人群,以食堂、餐厅、学校、社区、超市为重点干预场所,营造全县减盐、减油、减糖支持性环境。引导餐饮行业、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烹调油以及添加糖使用量的措施,促进标准化控盐、控油用具的生产和推广。鼓励餐饮企业研发低盐、低油菜品。开展“少用油盐,味儿更鲜”减油、减盐行动。组织学校开展“少吃盐,身体健”“选择低能量食品,保持健康体重”“聪明识别添加糖”等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减盐控油在厨房,美味家庭促健康”等健康活动,广泛宣传油盐摄入过多的危害及摄入量标准,普及低盐少油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增强居民低盐少油饮食意识及选择低盐少油食品的能力,掌握低盐少油烹饪技巧。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面向公众大力普及添加糖与龋齿、超重和肥胖等相关疾病防控知识,促进居民养成低添加糖膳食习惯。增加市场低油、低盐食品的供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督查评估,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保障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的投入力度,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确保国民营养计划工作持续推进。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开展督导评估。成立由县直有关部门组成的陆良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2030年组织计划实施的终期评估。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计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政策解读:解读《陆良县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8—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