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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陆政办发〔2018〕163号)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18-11-21 16:13

陆政办发〔2018163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斌红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统计、工业、信息产业、税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务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卫生系统人事编制改革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 、县统计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煤炭工业局)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村劳务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编办,协助县长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陆良调查队、县供电局、驻陆工业企业、驻陆部队。

副县长郭华明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综合交通、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防空等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地震局。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其他同志分工不变。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3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