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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陆良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陆政发〔2018〕16号)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18-05-24 16:13

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陆良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陆政发〔20181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陆良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分工联系工作。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18516

(此件公开发布)


陆良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胡选坤同志: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监察委员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斌红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统计、工业、信息产业、税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务服务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统计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煤炭工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国资委,协助县长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国家统计局陆良调查队、陆良供电公司、驻陆工业企业、驻陆部队。

副县长段有康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蚕桑、移民、民政及殡葬改革、中低产田改造、烟草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蚕桑管理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民政局、县中低产田地改造办公室。

联系县委政研室、 县气象局、 曲靖市烟草公司陆良分公司 (县烟草专卖局) 。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显泰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应急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610办公室。

副县长张云焕同志: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电、民族宗教、侨务、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华侨管理区管委会。

联系县科协、县文联、县残联、县侨联、县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办、县延安精神研究会、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云南广电网络陆良支公司。

副县长郭华明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综合交通、人民防空等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震局。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副县长刘国俊同志:负责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供销、食品药品、工商、质监、金融、保险、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分管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招商合作局、县供销社、县金融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县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陆良县支行、金融、保险企业、县邮政局、商贸流通企业、县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中国电信陆良分公司、中国移动陆良分公司、中国联通陆良分公司、其他通讯企业。

副县长肖永红同志: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办、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卫生系统人事编制改革等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村劳务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编办、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县长康剑同志:负责旅游产业发展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旅游局,协管农业农村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梁红伟同志: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档案、法制、接待、督查等工作。

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分管县档案局、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接待处。

联系县机要局、县保密局。

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工作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朱斌红——康剑,段有康——刘国俊,马显泰——张云焕,郭华明——肖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