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级评估验收的通知
陆府办明电〔201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全面规范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确保2018年底陆良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2018年3月底将要进行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2018年4月15日迎接市级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2018年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陆良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张云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太文华 县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
组 员:常德庆 县政府办副主任
卢文芬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李东建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谷芬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建宏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 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计华云 县规划局副局长
梅德强 县审计局副局长
武 静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学品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恒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肖武阳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红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周 健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评估验收内容
(一)办学条件
对照检查《督导检查学校工作表》(附件1)中涉及的10项办学基本条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条底线等各项指标内容。
(二)校园文化建设、校容校貌、环境卫生、义务教育宣传等
重点查看学校校容校貌、环境卫生、“三风一训”(即校风、教风、学风、校训)是否上墙及学生宿舍管理。调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师生知晓率,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学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宣传标语是否按要求悬挂,宣传氛围是否浓厚。
(三)功能室建设、管理及使用
按照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功能室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学校功能室的建设、管理及使用是否规范。
(四)档案资料
学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档案资料(8项A级指标,18项B级指标)是否归档完善。
(五)入学机会
查看适龄儿童(包括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巩固率等相关资料。
(六)保障机制
查看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职责、监督和问责机制是否完善,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及经费投入情况,学校大班额是否逐年下降,起始年级大班额消除情况。
(七)教师队伍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及落实情况,教师交流、培训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八)质量与管理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有无重点班,是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等相关资料。
三、评估验收时间
2018年3月27日—3月28日
四、评估验收方式
(一)验收方式: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方法:对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时,工作人员对评估验收组发放加盖学校公章的《督导检查学校工作表》(附表1)和学校简介,并有各学校校长介绍学校相关情况,各学校按要求做好评估验收相关工作,自行设计路线,尽量不走回头路,评估验收组根据检查情况,核查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对照《陆良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评估验收量化表》(附件2)打分,并提出反馈意见,限时整改。
五、评估验收人员及分工
此次评估验收共分为七个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 一 组 负责中枢街道、同乐街道
组 长:武 静 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 员:陈谷芬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发文 县教育局党工委委员
陈 文 县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联 络 员:保华生 专职督学(联系电话:13988916878)
检查学校:中枢一中、中枢二中、北辰中学、实验中学、陆良八中,抽查中枢街道2所—3所小学。
第 二 组:板桥镇
组 长:常德庆 县政府办副主任
组 员:卢文芬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杨树才 县教育局副局长、陆良一中校长
武俊良 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联 络 员:保自华 专职督学(联系电话:13987436089)
检查学校:陆良五中、板桥一中、板桥二中,抽查板桥镇4所小学。
第 三 组:三岔河镇、华侨管理区
组 长:赵 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李彦平 县教育局党工委副书记
太中先 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
方盛亚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联 络 员:陈红坤 县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5393996258)
检查学校:陆良三中、三岔河镇一中、三岔河镇二中、农场学校,抽查三岔河镇3所小学。
第 四 组:马街镇
组 长:李东建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组 员:肖武阳 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建宏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所见 县教育局装备办主任
联 络 员:李所良 专职督学(联系电话:15924916678)
检查学校:陆良二中、马街镇二中、马街镇三中,抽查马街镇4所小学。
第 五 组:活水乡、龙海乡
组 长:李恒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周 健 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华贵 县教育局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东平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联 络 员:李常青 专职督学(联系电话:13988975765)
检查学校:活水中学、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活水乡、龙海乡各抽查2所小学。
第 六 组:召夸镇、大莫古镇
组 长:计华云 县规划局副局长
组 员:梅德强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伏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俊飞 专职督学
联 络 员:杨光才 专职督学(联系电话:13577405776)
检查学校:召夸中学、大莫古一中、大莫古二中,召夸镇、大莫古镇各抽查2所小学。
第七组:小百户镇、芳华镇
组 长:周红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组 员:张学品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绍双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贵先 县教育局党政办主任
联 络 员:唐自荣 专职督学(联系电话:13378743672)
检查学校:小百户中学、芳华中学、包装厂学校、燃料厂学校,小百户镇、芳华镇各抽查2所小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质量
评估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点掌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法和实地检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高度重视,充分准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及各乡(镇)、街道分管教育局领导要全程参与评估验收,围绕评估验收内容认真梳理情况、查摆问题,对县级评估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客观公正,推动落实
各评估验收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情况,在评估验收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确保督查实效。评估工作结束后,各评估验收组要认真梳理情况并汇总报县教育局,形成高质量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建议,并将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四)严格要求,遵纪守法
实地评估验收期间,各评估验收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严肃认真地开展督查工作。
七、其他事项
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组相关人员请于3月27日上午8:30到县教育局一楼党建室集中学习评估验收标准。
附件:1.《督导检查学校工作表》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