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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陆政办发〔2016〕17号)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17-12-15 16:13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陆政办发〔20161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县少数政府网站存在信息发布和更新不及时,甚至链接错误等问题,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精神,全面提升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

我县少数政府网站存在的种种问题,主要原因是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有的单位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开办的政府网站不闻不问不看,致使网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建好管好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网站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网站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网站健康运行和发展。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认真解决政府网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经常性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三是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四是网站链接是否经过管理单位审核把关,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五是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六是网站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职责是否明确。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对确实无力管好的网站或栏目,要果断予以关闭。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工作保障机制

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建设既熟悉政府业务和管理方式,又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绩效评估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可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聘请信息员、联络员,负责网站信息收集、采编撰写、报送发布及政策解读等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要提高网站资源整合能力,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有资质的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和信息资源共享。要对本乡(镇)、街道及本单位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每周信息发布的更新速度,提高发布时效,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及时进行归并或关闭,杜绝“僵尸网站”、“睡眠栏目”。

四、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安全保障能力

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确保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和信息的安全。要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要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制度,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严防内容差错,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人员进行经常化的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网、管网能力。

五、切实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陆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县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本单位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要建立完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报,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