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2025年02月19日 星期三 登录繁体中文

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53030020230811005号(*重点关注)问题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7 15:1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21565


2023811日,陆良县收到第批交办编号为D53030020230811005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陆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马街镇配合负责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230811005。投诉人反映:陆良县马街镇海螺村村委会600700米左右的搅拌站产生的灰尘影响庄稼生长。

二、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关联重复情况

经核实,该举报问题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2017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19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举报件不重复

、现场核实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陆良县马街镇海螺村委会600-700米左右的搅拌站产生灰尘”问题,情况属实。搅拌站系云南昌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属海螺村村民郑某某所建,于202210月建设,12投入运行,有生产线1条,水泥罐2个,搅拌车4辆,装载机1台,泵水车4辆,渣土车5,设计规模:3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该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其他相关手续均未办理搅拌站原辅材料(砂石料露天堆放,未做覆盖生产经营时存在扬尘现象,反映举报问题属实。

2.关于“影响庄稼生长”问题,不属实。周边农作物叶片未发现明显粉尘,反映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整改分类情况

限期整改(2023830日)

(三)办理情况

已办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云南昌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3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2023813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曲环责改字20236-9号),823公司停止生产,829日拆除了生产设施,清理了原辅材料,消除了环境隐患。

、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全力强化企业环保措施落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加大执法力度,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