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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

发布时间:2023-08-25 10:2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 浏览次数:26362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53030020230819002陆良县三岔河镇罗依村垃圾场,周围村镇学校的垃圾都拉到此处销毁,雨水冲刷之后味道很大,该垃圾场离自然村仅三五百米,严重污染空气。陆良县三岔河镇固废、大气1.关于陆良县三岔河镇罗依村垃圾场,周围村镇学校的垃圾都拉到此处销毁,雨水冲刷之后味道很大的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三岔河镇罗依村委会旁的垃圾场为三岔河镇垃圾热解站,该垃圾热解站2023年8月12日停止使用,原址改建成中转站,三岔河镇24个村(社区)垃圾及周围村镇学校的垃圾均运送到该垃圾中转站,当天垃圾压缩转运到县城,再集中送到宣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不存在就地销毁的情况,也不存在雨水冲刷后垃圾外溢气味大的情况。
2.关于该垃圾场离自然村仅三五百米,严重污染空气的问题,不属实。
中转站距离村庄1公里左右,距水源点5.86公里,中转站垃圾做到日清日运,无存量垃圾,有少量异味产生,对此情况中转站采取早晚喷洒除臭剂和漂白粉措施,有效减少了异味外溢,不存在严重污染空气的情况。
不属实1.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工作,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处理。2.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短板,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优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强保洁清运人员队伍、规范垃圾清运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3.加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网格员责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政策宣传,主动上门服务,对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已办结
2D53030020230819003陆良县金景丽水小区附近屠宰场:1.凌晨2点至5点左右杀猪声音扰民。2.异味严重。陆良县同乐街道大气、噪声1.关于陆良县金景丽水小区附近屠宰场凌晨2点至5点左右杀猪声音扰民的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实,陆良县金景丽水小区附近确有生猪屠宰场,该屠宰场为陆良县路明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距金景丽水小区约50米,生猪屠宰的时间段为凌晨2:00—5:00,屠宰过程中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现象,2023年8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东、南、北、小区门口4个点位开展噪声监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均超过排放标准的50分贝限值。
2.关于异味严重的问题,属实。
该屠宰场日屠宰量生猪600余头,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有活猪存栏,待宰期间产生的废弃物主要为粪便和尿液产生异味,经走访周边14余户居民,均反映存在异味。
属实1.屠宰场自2023年8月20日起调整生产,屠宰时间段就由原来的凌晨2:00—5:00变更为凌晨4:00—7:00,屠宰方式由裸杀调整为电麻。2.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待宰间、屠宰车间隔音设备安装,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3.要求屠宰场即日起对屠宰场所、待宰间加大消毒和喷洒除臭剂的频次,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及屠宰废弃物等,保持环境整洁。4.8月19日在全县范围内为屠宰场搬迁开展选址工作,有关部门做好屠宰场选址建设要素保障工作。5.持续开展噪声、异味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排放标准落实整改。开展对周边群众的回访,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到周边群众,回应群众关切。未办结
3D53030020230819004陆良县金景丽水小区附近屠宰场:1.凌晨2点至5点左右杀猪声音扰民。2.异味严重。陆良县同乐街道大气、噪声1.关于陆良县金景丽水小区附近屠宰场凌晨2点至5点左右杀猪声音扰民的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实,陆良县金景丽水小区附近确有生猪屠宰场,该屠宰场为陆良县路明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距金景丽水小区约50米,生猪屠宰的时间段为凌晨2:00—5:00,屠宰过程中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现象,2023年8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界东、南、北、小区门口4个点位开展噪声监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均超过排放标准的50分贝限值。
2.关于异味严重的问题,属实。
该屠宰场日屠宰量生猪600余头,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有活猪存栏,待宰期间产生的废弃物主要为粪便和尿液产生异味,经走访周边14余户居民,均反映存在异味。
属实1.屠宰场自2023年8月20日起调整生产,屠宰时间段就由原来的凌晨2:00—5:00变更为凌晨4:00—7:00,屠宰方式由裸杀调整为电麻。2.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待宰间、屠宰车间隔音设备安装,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3.要求屠宰场即日起对屠宰场所、待宰间加大消毒和喷洒除臭剂的频次,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及屠宰废弃物等,保持环境整洁。4.8月19日在全县范围内为屠宰场搬迁开展选址工作,有关部门做好屠宰场选址建设要素保障工作。5.持续开展噪声、异味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排放标准落实整改。开展对周边群众的回访,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到周边群众,回应群众关切。未办结
4X53030020230819002陆良县召夸镇棠梨哨村248国道旁,有数量巨大的废弃枕木堆放于路旁,举报人称:1.该堆放点所占用地块为基本农田。2.废弃枕木中裸露在外的铁质螺栓及钢筋头,雨水冲刷后,所产生的铁锈水渗透至地下,对基本农田产生不可逆影响。3.存在安全隐患。废弃枕木堆放过高,且堆放于国防光缆下,无专人管理,对周边居民及光缆安全均存在一定隐患。陆良县召夸镇固废1.关于“召夸镇棠梨哨村248国道旁站,有数量巨大的废弃枕木堆放于路旁,堆放点所占用地块为基本农田”问题,部分属实。           
召夸镇棠梨哨村248国道旁站堆放废弃混凝土枕木约80000根(每根重量251千克),体积约20000立方米,堆放面积为9.85亩,堆存地块在召夸工业园区范围内,总面积12.83亩,其中,采矿用地9.85亩、灌木林地2.70亩、旱地0.28亩、永久基本农田0.0亩,限制建设用地12.83亩,不存在占基本农田情况。
2.关于“废弃枕木中裸露在外的铁质螺栓及钢筋头,雨水冲刷后,所产生的铁锈水渗透至地下,对基本农田产生不可逆影响”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勘查,召夸铁路机务段将废弃混凝土枕木承包给第三方(私人)处理,第三方未与任何部门报备,私自与堆场土地责任人达成口头土地租赁协议,租期一年,于2023年2月17日开始堆放铁轨混凝土废弃枕木,堆存地块上方铺设了1.5米左右的砂石料,混凝土废弃枕木堆放于砂石料上,现场核查时没有发现锈水痕迹。该地块不是基本农田,不存在对基本农田产生影响。
3.关于“存在安全隐患。废弃枕木堆放过高,且堆放于国防光缆下,无专人管理,对周边居民及光缆安全均存在一定隐患。”问题,部分属实。
一是废弃枕木堆放地周边设立了安全警示牌,枕木堆层达25层,不符合铁路混凝土枕木堆放“不超过14层”的规定,存在堆放过高的问题;二是废弃枕木堆放地现场有两人管理,并有挖机在现场施工,对废弃枕木进行破碎处理,不存在“无专人管理”情况;三是废弃枕木堆放地周边无住户、无建筑,上方有废弃电线,无光缆线,地下光缆距离堆放地边缘20米,不存在“对周边居民及光缆安全均存在一定隐患”的情况。
部分属实1.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召夸镇属地责任及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2.责令废弃混凝土枕木承包方加强堆场管理,立即将堆放高度下降至14层以下,并在四周加装醒目的安全警示牌。3.责令混凝土枕木承包方,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废弃枕木清运,2024年2月17日前恢复原有地貌。4.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办理、公开。同时,举一反三,加大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对群众反映的环境诉求及时受理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未办结